09.19 中国史:光绪二十四年,法国强迫清政府让与滇越铁路筑路权

据小编所知,滇越铁路是中国西南地区的第一条铁路,法国修筑此路的目的在于加紧对中国西南地区的侵略和掠夺。

小编了解到,在光绪二十一年(1895)六月二十日,中法会议签订了《中法商务专条附章九条》,其中第五条规定:“越南之铁路,或已成者,或日后拟添筑者,彼此议定,可由两国酌商妥订办法,接至中国境内。”这是法国在云南修筑铁路的最早条约依据。其实早在光绪十一年(1885)五月,法国驻中国公使吕班在续定中法商约中,以方便通商为借口,向清政府提出给予法国从越南境内修筑铁路接至昆明的特权。未待交涉终局,法国便开始行动,杜迈派玖巴、杜富等人携带军用地图,以考察地理为名,非法勘测了红河至蒙自路线。随后又测量了从越南老街到昆明的线路,图谋修筑越南一昆明一叙府的铁路,将侵略势力深入我国内地。

中国史:光绪二十四年,法国强迫清政府让与滇越铁路筑路权

光绪二十四年(1898),法国强迫清政府让与滇越铁路筑路权。之后,派出大批勘测人员从越南入滇。经过商谈,魏光焘派人会同法国勘测队员对滇越铁路线路进行勘测。初步确定西线从河口经蒙自、临安、通海、新兴、昆阳、晋宁、呈贡到昆明庚子事变后,法国人员再次回到云南,重新与云南官方勘测滇越铁路线路。此次勘测时,魏光焘会同云南巡抚李经羲在云南州县官员中选派了一位才识俱佳的官员作为会勘铁路大委员,并委派了四小委员。中法勘测人员从芷村下去的落水洞勘起,而上达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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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间,经过蒙自的碧色寨、阿迷州城进入弥勒县境内,越过宁州的婆兮进入路南州境,穿越宜良县城,经过呈贡县郡,然后抵达昆明。勘测路线总计长达460多公里,费时156天这条路线被称为东线,避开了人口稠密、地势平坦、经济发达的城镇和区域,线路选择穿行于地势险峻的崇山峻岭之中。东线最终被确定为滇越铁路滇段线路图。对于滇越铁路的利权问题,魏光焘极为重视,他在给清政府的奏疏中指出:光绪二十四年,总署与法使互换照会三端。内第二款允修滇越铁路,法人不待议章,委员勘办。上年和约定议,法领事方苏雅重来催办,准外务部钞寄法使,照送修路草章,惟责滇中借地助工,而于中国应有权利一未之及,偶以讯诸,方苏雅始谢议权不足,继许先议路章。在彼之把握已得,在我之权利终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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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魏光焘两次致电外务部,请求由云南和法国议定路章,再由清廷与法国商议通章。不久,外务部回电,令魏光焘仍与法国领事方苏雅平等商谈,如有应与法使面商之处,再由总署和法国公使商定。魏光焘认为云南作为滇越铁路的修建地点之重要部分,理应遵照朝廷指令商议办理。对于滇越铁路章程应否查照滇省原议内外分任其事还是一并由云南省先和法国商谈问题,魏光焘向朝廷作了请示。并指出,如果奉饬由云南并议,拟即先将统关权利之通章议妥后,再商谈造路章程,并请求饬下外务部迅速将先议通章、后议路章办法婉言切实照会法国公使,电令方苏雅遵照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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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光焘还对修建滇越铁路的历史进行了回顾。查阅了光绪二十四年(1898)法国公使吕班和总理衙门互换照会三端。其中规定:“自越南边界至云南省城修造铁路一道,中国国家所应备者,惟有该路所经之地与路旁应用地段而已,该路现正查勘,以后另由两国会同订立章程。”前任云贵总督崧蕃以云南创办铁路,一切章程无所依据,请求总理衙门将各省铁路合同抄寄滇省,以备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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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修建铁路的具体办法,外务部大臣经过商议后,制定了大致办法七条:1.此路地主系属中国所有,寄送来往文函例不给费。如运送水陆各军及军械、粮饷、赈济等事,车价应减半遇有战事,不守局外之例,悉听中国调度;2.此路应订明若干年限即归中国管业,或先期若干年,照原修价值买回;3.每年议纳路税若干;4.装运货物应照本省章程抽收厘税;5.所用工匠、巡兵人等,全用华人;6.铁轨尺寸由中国自定;7.所用材料先尽中国所产。外务部制定的这七条办法,皆为中国自保地主权力而设,也是合乎当时中国实情的举措,而且认为“通章、路章本系一事,毋庸分而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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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清廷饬令魏光焘和云南巡抚按照外务部所定七条办法和各省订立铁路合同,选择其中有关地主权利者,参酌云南本省地方情形,详细分条和法国妥善商议。并指示:如果法国方面一意坚执不从,不与云南方面商量,应由魏光焘会同云南巡抚随时致电外务部,再由外务部派人与法国方面进行磋商。魏光焘接到清廷旨意后,起草了修建铁路草章,派人呈送法国领事方苏雅,首先与之商议修路和行车之事。在草章中,主要向法国提出了几点要求:先声明备地与日后中国造路达别省,法国不得干预;定轨道;取料用土产;开车运货稽征税厘;运中国官物兵队减车价;禁运外国兵队及沙盐;收回铁路;议路章;守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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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参考胶济铁路各章程,除了几条诸如车站工厂不得伙占地段及损庐墓、铁路不得损城垒、要隘、祠宇、禁造支路、租屋由官代赁、践伤禾蔬酌偿、官中会办公司应筹薪费、开车伤损人物议恤等,是胶济铁路章程中所规定和绅商酌增内容,故在字句上略加变通。只有法国公使所列四条交地期限因两月时间过于紧迫,遂改为六月。魏光焘将滇越铁路草章提交法国领事方苏雅后,方苏雅对其中七条提出了异议,并致电驻京法国公使,法国公使并未就此事与中国外务部商议。法国前因材料免税,允许按照商路办法,认给中国利益。此次方苏雅所指出的内容,均关系到中国地主的权力这与各处的路章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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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务部认为“法国公使不便独持异议,致食前言。方领以电京推宕,应告以法使,已允让给利益,并未将此条另商故指示魏光焘与法国领事方苏雅共同商谈,以期妥速。如果法国公使来言谈及此事,再由外务部尽力与之磋商。魏光焘与方苏雅商谈后,将外务部意见告知,方苏雅无词以应,遂同意按照中方意见办理。之后,法国领事方苏雅又致电驻京法国公使,请求照会中方,将滇路铁轨按照监工所拟一迈当宽窄并按设通连各厂电线,请准令开工。外务部因龙州铁路宽窄原议由中国自定,已经函达魏光焘办理。并指示魏光焘:“现龙州已改为一迈当,滇路亦当援照办理。电线事应照三月间盛大臣电复尊处办法,声明不得与他处电线接通,并不带收官商各报,统希与方领事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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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双方关于滇越铁路的协商结束后,滇越铁路很快进入了开工修建的阶段。但修建此条铁路,首先是在铁路沿线征地。按照中法签订的条约,铁路由法国政府修建,而清政府则要承担征地任务。这对当时财政捉襟见肘的云南而言,无疑是一笔巨大的费用。在筹款无着的情况下,魏光焘只好致电清廷,请求拨款援助。后来又发生了什么呢?小编也还在探索中,知道这一历史事件的可以和大家留言分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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