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4 廣西金嗓子創始人又踩雷,知名企業的“老賴”為何越來越多?

隨著監管政策的不斷收緊,企業暴雷事件頻發,隨之而來的是越來越多的知名企業家被列入失信被執行名單。

今年9月19日,金嗓子73歲創始人江佩珍,因拖欠了近5200萬廣告費,被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列為“老賴”;

剛剛過去10月份,蓮花味精的實際控制人、曾經的“哈佛天才”夏建統,也被法院懸賞30萬,而且這也不是他第一次被法院“通緝”,早在2018年10月,他便被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額高達3.6億;

本月月初,著名的跨界“藝術家”羅永浩憑藉著“一個“老賴”CEO 的自白”瞬間席捲各大新聞網站的頭條,惹得網友一片唏噓;

就在剛剛,娛樂圈紀檢委王思聰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約1.5億元。消息一經流出,瞬間登錄實時熱搜第一位......

據《金證券》記者的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26家上市公司及相關人員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而去年全年僅有6家。究竟是因為國內外市場環境的影響,還是企業自身經營策略及發展規劃問題,今天我們一起來說一說“老賴”們的那些事。

未付綜藝節目廣告費,金嗓子女掌門人成“老賴”


一句“保護嗓子,請用金嗓子,廣西金嗓子喉片”的廣告語,曾讓金嗓子喉片火遍大江南北。

誰曾想, 73歲創始人江佩珍如今竟上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原因是拖欠了近5200萬廣告費。

廣西金嗓子創始人又踩雷,知名企業的“老賴”為何越來越多?

廣西金嗓子核心產品

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信息,2019年9月19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將金嗓子的子公司——廣西金嗓子,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事情起源於廣西金嗓子和星空華文國際傳媒有限公司(簡稱“星空華文”)的廣告糾紛。

2016年,廣西金嗓子曾試水草本飲料市場,推出金嗓子草本植物飲料,分為有糖和無糖兩個系列,主打清嗓潤喉功能。

為了推廣產品,廣西金嗓子贊助了《蓋世音雄》、《蒙面唱將猜猜猜》等綜藝節目,並約定了相關收視率。根據上述雙方最初約定,廣告代理合同總價為8000萬元。

節目播出後,星空華文表示,《蒙面唱將猜猜猜》收視率超出預期,廣西金嗓子需要支付4000萬元廣告費。

此外,星空華文方面指出,《蓋世音雄》收視保點1.80,實際收視1.07,按照節目總體金額4000萬元進行折算,實際應付為2376萬元,已付金額為1300萬元,廣西金嗓子還需支付1076萬元。

廣西金嗓子則認為,星空華文出具的收視率報告不權威,屬於事實認定錯誤,上述兩個節目的收視率未達標。根據備忘錄約定,節目收視率不達標,企業有權扣減廣告費;此外,沒有簽訂廣告合同,說明雙方沒有就廣告費達成書面一致,企業也有權拒絕支付。

對於這一糾紛,今年6月14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廣西金嗓子需支付星空華文剩餘共計5167萬元廣告費。但截至被執行信息發佈日,廣西金嗓子未履行上述義務,因此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不僅如此,這筆欠款也讓法院對廣西金嗓子的實控人江佩珍發佈了限制消費令。

相關信息顯示,出生於 1945 年的江佩珍最初是一名糖果廠工人,在 1956 年至 1998 年期間歷任柳州市糖果二廠工人、車間主任、副廠長、廠長兼黨委書記。

據限制消費令,江佩珍不得實施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金嗓子真的付不起廣告費?

事實上,金嗓子並非沒有能力支付這筆費用,在港股上市的金嗓子控股 目前資產狀況較為良好。

2018 年金嗓子控股實現收益6.94 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約 11.2%;毛利 5.17 億元,同比增約 18.58%。另外,截至今年 6 月 30 日,公司流動資產淨值約為6.23億元人民幣

根據今年8月份金嗓子披露的2019年半年報,金嗓子喉片仍是其營收主力,其營收佔比為89.6%,毛利率為77.62%。

雖然業績穩定,但其業務遭遇天花板的問題也逐漸顯露。2016年,公司曾嘗試以草本植物飲料,並嘗試通過贊助上述兩檔節目提升新品知名度,但結果並不理想。

金嗓子控股2016年年報顯示,當年金嗓子歸母淨利潤為1.03億元,同比下降33.4%,其中銷售及分銷開支約為3.19億元,同比增長24.9%,金嗓子在年報中解釋,這主要是由於本集團為推廣草本植物飲料而投放的廣告所致。

而金嗓子控股股價從2015年上市時4.71港元/股跌到1.61港元/股,如今市值從上市首日35億港元跌至不到12億港元,大幅縮水。

新品拓展不順,營收難以增長,金嗓子控股市值遭遇不斷縮水。如今創始人又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真真兒是屋漏偏逢連陰雨。

蓮花味精實控人被法院懸賞30萬

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被法院懸賞30萬?聽上去匪夷所思,卻是真實發生的故事。

2019年10月26日,是上市公司蓮花味精前實際控制人夏建統45週歲的生日。而就在8天之前,他被公開“重金懸賞”了。

“任何公民在未結案前,向北京三中院提供被執行人夏建統準確行蹤線索並由法院成功拘留,懸賞人民幣30萬元;提供法院尚未掌握且真實有效的被執行人財產線索,促使該案債權全部或部分實現的,獎賞執行到位金額的10%作為賞金。”10月18日上午,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在官方微博發出懸賞公告,向公眾有償徵集被執行人夏建統的行蹤和財產線索。

廣西金嗓子創始人又踩雷,知名企業的“老賴”為何越來越多?

據《南方週末》報道,夏建統於1974年出生在浙江衢州的一個小村莊。14歲考上大學,24歲成為哈佛大學歷史上最年輕的設計學博士,2009年成為首批入選國家“千人計劃”25人名單的學界大牛——早年的公開報道中,他的故事符合最為標準的優秀青年樣本。

但是,這些都抵不過他在資本市場的名氣。通過資本的騰挪,夏建統構築了睿康系,漸漸滲透到汽車、足球、新能源等各個領域。商業帝國版圖中,最出名的莫過於“蓮花味精”——2014年12月,睿康投資及其一致行動人入主蓮花味精,成為公司第一大股東,夏建統正式成為蓮花味精的實際控制人。

“味精大王”的輝煌發家史

上世紀90年代,蓮花味精是很多人記憶裡的專屬味道,也是河南省的一張工業名片。巔峰時期,蓮花味精曾是全國最大的味精生產與出口基地,產量居世界第一,國內市場佔有率高達43.4%,強大到難覓對手。

1998年,蓮花味精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對於味精行業來說,這一年遠不像歌詞中所唱的那樣“融融的暖意帶著深情的問候”。東南亞金融危機蔓延,走私味精衝擊國內市場,味精企業大打價格戰,1998年上半年國內味精價格大幅下降。

但蓮花味精還是憑藉實力站穩了腳跟,成為中國名副其實的“味精大王”。財報顯示,1996年-1998年,蓮花味精分別實現淨利潤5500萬元、1億元、1.2億元。1999年,公司將目標產量定為11萬噸,較上年提高37.5%。

巔峰之後深陷虧損泥潭

蓮花味精從2002年開始出現了業績震盪,2003年出現上市後的首次虧損。

而從2010年開始,蓮花味精淨利潤的變化呈現出有趣的規律性波動——一年虧損,一年盈利。盈利一般在兩三千萬,虧損則動輒三五億元。扭虧的年份,大額政府補助和債務重組利得起到了關鍵作用。直到2017年,這種規律性的波動戛然而止——這一年,公司淨利潤為-1.03億元,2018年虧損擴大至3.33億元。根據味精廠的員工採訪報道,蓮花味精甚至連每個月40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都不能按時發下來,養老金也補不上。

事實上,蓮花味精壯大以後,於2000年前後接連投資了許多和味精主業不相干產業——服裝廠、醫療器械廠、礦泉水廠等,數個領域的投資基本都以失敗告終,有的還背上了官司。

2014年,夏建統和他的睿康系入主蓮花味精,並將蓮花味精改名為“蓮花健康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試圖用當時最火熱的大健康概念力挽狂瀾,重塑中國味精第一股的榮光。僅一年,蓮花健康就出資7400萬元參與設立蓮花智慧肥業、現代農業、優品貿易、深圳前海蓮花健康企業管理公司等4家公司。

“蓮花味精跨界大健康,跨度很大。”上海至匯營銷諮詢有限公司專注食品及調味品行業營銷運營二十年,其首席顧問張戟對蓮花味精非常瞭解。

可是心有餘而力不足。蓮花健康在2018財年年報中寫道,蓮花味精的第一大股東睿康投資和實際控制人夏建統“已被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名單”。2019年10月15日,蓮花健康收到了河南省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決定書。周口中院裁定受理債權人國厚資產對蓮花健康的重整申請,即日起生效。僅過了十天,蓮花味精又發出公告,公司負債達到18.54億元,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負債,公司存在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的風險。

這朵河南項城人曾引以為豪的“蓮花”,終究是走到了凋零的邊緣。而實控人夏建統不僅被多家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而且也收到多家法院的“限消令”,據悉,最早對夏建統頒發限消令的時間是北京三中院發佈的2019年2月20日,而最近的一次是北京朝陽法院的10月23日。

“老賴”CEO的自白

11月3日下午消息,北京錘子數碼科技有限公司及羅永浩被法院限制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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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顯示,9月24日,丹陽市人民法院判決北京錘子數碼科技有限公司10日內向原告江蘇辰陽電子有限公司支付貨款3705991.6元。

錘子科技未在指定期間履行給付義務,丹陽市人民法院對其採取了限制消費措施,限制錘子科技及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羅永浩不得實施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釋。”這句話或能成為羅永浩的一個註解。從新東方英語老師,到砸西門子冰箱、質疑方舟子而名聲鵲起,成為輿論領袖,創業前的羅永浩可謂順風順水。但自2012年宣佈創業做手機以來,羅永浩接連遇到挫折,發佈的幾款手機叫好不叫座。今年再次創業的羅永浩看準了電子煙的風口,不想近期遭遇最嚴監管政策。

羅永浩11月3日晚間通過微博回應稱,已還3億公司債務;會繼續努力,在未來一段時期把債務全部還完,哪怕以“賣藝”之類的方式。

而就在羅永浩榮登“老賴榜”的當天凌晨,孫宇晨宣稱其公司願意以一年100萬元人民幣的聘資,聘請羅永浩出任“創業精神代言人”,隨後又表示“如果效果拔群,後續願意持續追加1000萬投入,助羅老師早日還清債務!”。而就在剛剛,王思聰成為被執行人的消息爆出,孫宇晨立馬錶示願意替王思聰還1.5億的債務。這樣對比下來,100萬的年薪可能有點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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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此人向來善於"蹭熱點"的騷操作,羅永浩的鐵粉們認為這是侮辱性報價,羅永浩對此也表示拒絕。幹啥啥倒黴,羅永浩因此被大家戲稱為史上最悲催的CEO。而對於羅永浩回應中提出的賣藝還債,這屆網友也似乎不太買賬。

回顧老羅曾經的flag:“要乾乾淨淨掙錢,要實現理想,要改變世界”!對比如今他留給社會的一地雞毛,小編想說的都在圖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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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老賴陡然增多

據《金證券》記者的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26家上市公司及相關人員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而去年全年僅有6家。

而此前,在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發佈的9月份新增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公示及公告情況說明中,曾被譽為“養豬第一股”的雛鷹農牧因1.02億元失信金額,進入億元以上失信被執行人企業名單。

事實上,家裡有礦的也熬不下去,哪怕是翡翠礦。有著“A股玉石第一股”之稱的東方金鈺同樣麻煩纏身:上市公司本身因涉及6個法院的8宗案件而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訴訟及仲裁合計本金已高達10.13億元。公司創始人、曾身價35億元的雲南前首富趙興龍,則因多起訴訟被頒發《限制消費令》。

此外,“中國公關第一企”藍色光標創始人、董事長兼CEO趙文權同樣因未履行向申請人支付法律文書確定的錢款,而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被限制乘坐飛機、高鐵等高消費行為。

在業內人士看來,今年A股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拉長,固然與經濟增速放緩、企業遭遇流動危機有關,也是資本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正被有力執行的體現。去年6月份以來,中國證監會接連發布了多批資本市場“老賴”名單,這些名單中有許多投資者耳熟能詳的名字,包括樂視創始人賈躍亭,湘鄂情創始人孟凱,發佈1001項奇葩議案的鮮言、股市黑嘴廖英強等。去年7月1日,修訂後的《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辦法》施行,更是成為中國證監會制定的首部資本市場誠信規章。

一家上市公司和實控人淪為“老賴”,無疑將公司進一步放置在市場聚焦點下,讓市場各方重新審視公司目前所面臨的困境,不僅影響公司的融資和日常經營,還容易引發公司二級市場資金的避險性逃離,將公司股價推向深淵,影響之深不容小覷。圈內人士表示,一般情況下相關公司和人員被公示後,會迅速還清欠款,一旦長時間拖欠無力償還,公司的經營也將亮起紅燈。

關於“老賴”的這些知識你必須知道

成為老賴會有這麼多的負面影響,那麼該如何避免成為老賴呢?

首先,我們需要知道什麼情形下會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根據2017年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07次會議審議通過得《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的決定》(以下簡稱《新規定》),符合以下情形得將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前提條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第一條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具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據本規定第一條第一項的規定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擔保的;

(二)已被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的財產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債務的;

(三)被執行人履行順序在後,對其依法不應強制執行的;

(四)其他不屬於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情形。 被執行人為未成年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第二,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會終身嗎?

根據《新規定》: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情形的,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為二年。

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一至三年。

失信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或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刪除失信信息。

第三,如何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新規定》表明,人民法院向被執行人發出的執行通知中,應當載明有關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風險提示等內容。

申請執行人認為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並作出決定。人民法院認為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依職權決定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人民法院決定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應當製作決定書,決定書應當寫明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理由,有納入期限的,應當寫明納入期限。決定書由院長簽發,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決定書應當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法律文書送達方式送達當事人。

第四,什麼情況下才能從名單上刪除?

《新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刪除失信信息:

(一)被執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人民法院已執行完畢的;

(二)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且已履行完畢的;

(三)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刪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

(四)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後,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

(五)因審判監督或破產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對失信被執行人中止執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執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有納入期限的,不適用前款規定。納入期限屆滿後三個工作日內,人民法院應當刪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刪除失信信息後,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依照本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刪除失信信息後六個月內,申請執行人申請將該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五,不服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如何救濟?

《新規定》表明,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申請糾正的,執行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糾正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糾正;理由不成立的,決定駁回。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駁回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上一級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複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決定。 複議期間,不停止原決定的執行。

第六,撤銷和刪除失信被執行人信息有什麼區別?

《新規定》不應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撤銷失信信息。

記載和公佈的失信信息不準確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正失信信息。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刪除失信信息:

(一)被執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人民法院已執行完畢的;

(二)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且已履行完畢的;

(三)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刪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

(四)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後,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

(五)因審判監督或破產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對失信被執行人中止執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執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有納入期限的,不適用前款規定。納入期限屆滿後三個工作日內,人民法院應當刪除失信信息。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刪除失信信息後,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照本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刪除失信信息後六個月內,申請執行人申請將該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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