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 為佔別人房屋 一家演出“好戲”

麻章法院近日執結一宗長達14年的執行案,全部騰空案外人李某忠等三人無權佔用的房屋,並順利交付給競買人。 競買人何某安於2003年12月12日經公開拍賣以人民幣55300元的最高價競得湛江市東山糧食管理所(以下簡稱東山糧所)三層鋪面。2004年12月11日,湛江市東海島經濟開發試驗區房地產管理局將上述房屋登記到買受人何某安名下。但李某忠、鄭某明、李某森三人一直以房屋乃福利分房為由,無權佔用涉案房屋十餘年,拒絕移交。麻章法院多次責令其搬離,並多次組織對拍賣物強制騰遷,但因案外人的強力阻撓而無法騰遷交付競買人。此後,該三人上訪並不斷以各種理由提起執行異議或執行異議之訴以阻礙執行,但其異議已全部被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2019年10月24日,麻章法院決定對上述房屋進行強制騰空,並現場邀請區檢察院、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到場監督見證。在執行過程中,鄭某明、李某忠主動配合執行,法院及時騰空房屋內物品,並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李某森則接來其八旬老母擋住其佔有的房屋門口,試圖阻礙法院執行。因當日聚集了較多圍觀群眾,李某森及其家屬情緒激烈,執行局領導綜合考慮各項因素後決定暫緩執行。

11月12日,李某森及其妻子唐某鳳收到法院傳喚責令,仍以“賴”拒執。麻章法院於2019年11月18日再次開展強制執行。當日,執行局及法警大隊一行20餘人到達東山糧所宿舍,在區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的見證、區檢察院監督和東山派出所公安幹警配合下,法院幹警同住在涉案房屋內李某森的八旬老母做了法律教育和動員,李母同意離開該房屋讓執行人員騰遷,當日順利騰空房屋並交予買受人。

執行結束後,因李某森及其家人均不在執行現場,法院工作人員經聯繫唐某鳳後按其要求將李母送交專人妥善安置後再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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