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5 大冶市檢察院指控何某等涉黑案公開開庭審理

由湖北省大冶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何某、李某發等12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法院日前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親屬、村民代表以及有關行業和行政管理部門代表等170餘人旁聽了庭審。

大冶市檢察院指控何某等涉黑案公開開庭審理

大冶市檢察院在起訴書中指控:2008年10月,被告人何某因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2010年12月刑滿釋放後仍不思悔改,糾集被告人肖某訪等人,通過對大冶市蔚藍港灣項目工地實施滋事和毆打建築商何某能等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勢力。2012年以來,先後發展被告人黃某東、曹某、何某生等社會閒雜人員加入。2014年9月,被告人肖某訪、朱某進、李某德等人為強攬工程,組織多人在大冶市聯潤商貿工地實施尋釁滋事,案發後,何某為組織成員提供庇護,該案的發生使以何某為首的犯罪組織惡名大增。

2015 年11月,被告人何某與李某髮結識,為進一步擴大非法影響、擴充勢力、攫取非法經濟利益,二人有意識網羅社會閒散人員、有前科劣跡人員,逐漸形成了以被告人何某、李某發為組織領導者,被告人黃某東、曹某、何某生、何某情為積極參加者,被告人陳某軍、吳某傑、李某德、肖某訪、朱某進、石某林等人為一般參加者,通過“以商養黑”、“以黑護商”等手段攫取非法經濟利益的黑惡犯罪團伙。

大冶市檢察院指控何某等涉黑案公開開庭審理

該組織長期盤踞在大冶市城關下黃村一帶,插手周邊建築、房產等行業領域,有組織地實施了尋釁滋事、聚眾鬥毆、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等多起違法犯罪活動,打擊報復基層幹部群眾。造成4人輕傷、5人輕微傷,直接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83萬餘元。通過違法犯罪活動及其他手段斂財共計人民幣172.3萬元,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該組織成員眾多、骨幹固定、分工明確、層次分明。組織領導者何某組織實施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為組織成員提供食宿、娛樂、旅遊、聚會、慰問等費用;組織領導者李某發以經濟實力影響、操縱該組織,並組織實施多起違法犯罪活動;積極參加者黃某東介紹何某與李某發相識,並積極參與實施多起違法犯罪活動,對組織發展起重要作用。2015年至2018年期間,該組織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多起,通過尋釁滋事、開設賭場、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行為牟取不正當利益,嚴重破壞當地的社會、經濟秩序,在一定區域形成非法控制和惡劣影響。

大冶市檢察院指控何某等涉黑案公開開庭審理

大冶市檢察院認為,被告人何某、李某發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並指使、帶領組織成員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有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社會、經濟秩序,應當對何某、李某發、黃某東等12名被告人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眾鬥毆罪、開設賭場罪、敲詐勒索罪、誣告陷害罪、強迫交易罪、故意傷害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分別追究各自刑事責任。

法庭圍繞本案的事實、罪名、各被告人的犯罪情節等問題展開庭審調查,並引導控辯雙方充分發表意見。12名被告人中有10名當庭表示認罪認罰。整個庭審活動平穩、安全、有序,該案將擇日宣判。(楊運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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