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兩歲兒子在車上的垃圾桶內撒尿,受到指責 女子衝動拉拽公交司機被刑拘

東楚晚報記者 高喜明 通訊員 萬新強 曹晨露/文 黃醒塵/視頻

3月2日,大冶一女子帶幼子乘公交車時,讓孩子在垃圾桶內撒尿,被司機指責後,竟然不顧車輛正在鬧市中行駛,隔著隔離防護門拉拽司機。該女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刑拘。

當日上午9時許,大冶市公安局東風路派出所值班民警尤泳接到該局指揮中心指令:新冶大道雅興花園公交站附近有公交車司機與女乘客發生衝突。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將兩名當事人帶回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查,女乘客陳某(44歲,大冶市陳貴鎮人)攜帶兩歲的兒子乘13路公交車,兒子提出要小便,陳某直接帶著兒子,讓他在公交車上的垃圾桶內撒尿。公交車司機羅某從後視鏡中發現這一幕後,指責陳某沒素質,雙方發生言語爭執。情緒激動的陳某,不顧坐滿乘客的公交車正在行駛當中,竟然隔著公交車司機專用防護欄伸手拉拽司機。司機緊急靠邊停車後,撥打了電話報警。

面對警方訊問,陳某如實供述了自己衝動之下拉拽司機的行為,在得知自己被刑事拘留面臨追究刑事責任時,她情緒幾近崩潰。在民警耐心勸導及詳細釋法後,陳某不得不嚥下自己一時衝動釀造的苦果。

目前,陳某因觸犯我國《刑法》第114條之規定,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拘,案件仍在進一步偵查當中。

編後

為點小事,她竟隔著公交車專用防護欄伸手拉拽司機,想想看,滿載乘客的車子正行駛在鬧市區,一旦車子失控,乘客們的安全堪憂。

為芝麻大的事發生爭執,不可取。一旦失去理智,必做蠢事。陳某為衝動之舉付出了代價,人們當以此為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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