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4 齊齊哈爾執行第一線

好心為朋友擔保,不成想債務落到自己頭上;替人擔保需謹慎,一不小心被執行;敬請收看本期《執行第一線》,為您講述富裕縣法院執行局執行紀實《都是擔保惹的禍》。


生活中凡是涉及到借錢,很多時候都會有一個證人,這個人就是擔保人。然而,一旦借款人無法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同樣需要承擔還款責任,法院判決後仍不償還,還會成為強制執行的對象。近日,富裕縣法院執行局立案受理了這樣一起擔保追償案件,執行過程中竟然遭到被執行人家屬砸警車、拿菜刀追趕甚至開著拖拉機衝撞。


這裡是富裕縣富路鎮河套稻田大壩上,富裕法院的執行幹警正在對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被執行人李江進行執行,遭到李江家屬的強烈阻礙。這起案件要從4年前說起,2015年5月的一天,在付某家中,劉某向肖某借款15萬元,雙方約定月利息2分,借款人是劉某,擔保人是李江和付某,雙方自願擔保,並在借據中擔保人處簽了字。


齊齊哈爾執行第一線 | 都是擔保惹的禍

幾年中,劉某一直沒有償還欠款和利息,肖某多次催討未果,2018年11月,肖某將借款人劉某、擔保人李江、付某一起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劉某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27萬3千元,被告李江、付某承擔連帶還款責任。判決生效後,3名被告均未自動履行還款義務。於是,肖某向富裕縣人民法院執行局申請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李江送達了執行通知書,並督促其履行還款義務。


齊齊哈爾執行第一線 | 都是擔保惹的禍

執行初期,李江牴觸情緒較大,他想不通自己只是替別人做擔保,卻要被執行那麼多還款。執行法官多次做李江的思想工作,向其釋明法律關係,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後果。但李江置若罔聞,對法院不予理睬,拒不執行。


齊齊哈爾執行第一線 | 都是擔保惹的禍

經法院對被執行人財產進行查控,未發現其有可供執行的財產。2019年10月12日一大早,執行幹警驅車到被執行人李江處對該案進行執行時,被李江家屬持刀追砍,開拖拉機衝撞。


齊齊哈爾執行第一線 | 都是擔保惹的禍

增援的執行幹警陸續趕到,李江的妻子趙某繼續用大土塊砸向執行人員,未打中人而砸中了警車,之後被執行人李江及其妻子趙某逃走,執行幹警將李江的兒子帶回,現已司法拘留。

另查明,法院裁定查封了被執行人李江在富裕縣富路鎮一道橋北種植的水稻18萬斤,現該水稻已被拍賣出售。被執行人李江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將被移送公安機關偵查。


擔保不是兒戲,一定要考慮借款人的個人信譽、還款能力以及借款用途等,如果您面臨擔保問題,請三思而後行,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齊齊哈爾市新聞傳媒中心編輯整理自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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