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8 警告!撤职!赣州一批干部被问责!3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近日

赣州各地纪委监委通报了

多起违纪违法问题

一批干部被问责!

还有3名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警告!撤职!赣州一批干部被问责!3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宁都县水利局原总工程师谢贻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宁都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瑞金市原城建局局长、人防办主管部门负责人曾方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瑞金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会昌县森林公安局局长肖建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赣州市纪委监委指定,接受寻乌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警告!撤职!赣州一批干部被问责!3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宁都通报1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洛口镇员布村委会扶贫专干曾宪华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其结对帮扶干部违规多获产业奖补资金0.1万元。洛口镇员布村村民赖某为建档立卡贫困户,2018年赖某妻子与他人合伙养殖种鸡,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及养殖规模,赖某只能获得产业奖补资金0.9万元,但赖某为多获得产业奖补资金虚报养殖规模,违规多获得产业奖补资金0.1万元。曾宪华作为其结对帮扶干部审核把关不严,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同时,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8月,曾宪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龙南通报3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龙南县运管所所长张延龙、县交通局副局长李宝东在治超工作中不作为问题。经查,2016年至2018年12月期间,县运管所所长张延龙兼任县治超办日常工作负责人,在工作中未认真做好超限超载违法车辆信息统计工作,对因超限超载应予以吊销运营证的违法车辆和因超限超载违法车辆数达到应责令停业整顿的道路运输企业,均未按照规定进行处理。2019年1月,李宝东分管治超工作后,县治超办对县运管所发函抄送了超限超载违法车辆信息,但张延龙仍未正确履责,工作推诿,对超限超载违法车辆信息中反馈的应责令停业整顿的道路运输企业不予处理,县治超办也未采取其他有效措施督促县运管所及时整治。上述问题导致该县超限超载现象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该县境内路面多次受损,影响了群众出行。2019年12月,县纪委对交通局党委进行通报批评,对张延龙进行诫勉谈话,对李宝东进行提醒谈话。

龙南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股长唐仕忠在服务群众过程中慢作为、吃拿卡要等问题。经查,2018年9月,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股长唐仕忠在为龙南镇村民唐某办理收养证过程中,工作拖沓,将唐某的申报资料长期搁置,截至2019年11月仍未办好收养证,且在服务中吃拿卡要,违规收取代办登报费用2000元,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11月,县纪委对唐仕忠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渡江镇岭下村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钟家骥、村会计王宜芳违规收取新村建设赞助费问题。经查,2011年1月,渡江镇岭下村启动岭下环村公路维修工程,因资金缺口问题,钟家骥私自授意王宜芳按照60元/平方米的标准违规向14户新建房屋的农户收取新村建设赞助费共计83920元,并私设“小金库”,在账外运行该笔费用,其中有77190元用于维修公路、支付公墓农户山场租金等公益事业,4730元用于支付餐费,2000元进入村账。2019年7月,渡江镇党委分别给予钟家骥、王宜芳党内警告处分。

寻乌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寻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留车分局支部书记、局长刘建闽违规收受管理对象微信红包、接受宴请等问题。2018年6月,刘建闽在某景区开展食品安全等工作检查时,收受景区无证经营餐饮店刘某某赠送的微信红包600元,当得知他人知晓其收受红包之事后予以退还。在检查期间,刘建闽在景区刘某某经营的餐饮店接受景区负责人侯某某的宴请。此外,刘建闽还存在其它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9月,刘建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寻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刘秉伟违规向国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充值加油卡等问题。2014年、2015年春节,刘秉伟为得到时任寻乌县商务局副局长邝小涛对其妻子刘某某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两处乡镇加油站的关照,共送给邝小涛礼金2000元。2016年下半年,刘秉伟给邝小涛的私人加油卡充值5000元。此外,刘秉伟还存在其它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1月,刘秉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信丰查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经查,2018年7月至2019年2月,信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区三中队负责人何宝文授意中队民警陈玲虚开茶叶、茶具、办公用品等发票,分四次进行报账,共计0.72万元。同时,何宝文还通过在查处酒后驾驶和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后私自收取罚款,共48500元,且上述款项均未入财政账户,以补贴私车油费为名,用于违规发放津补贴。2019年11月14日,经信丰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何宝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经办人陈玲党内警告处分。

龙南县一干部私设“小金库”被查处

近日,龙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办公室副主任刘娟因私设“小金库”问题被查处。经查,2009年1月至2019年3月,刘娟经手了交管大队七项收入即:场地租金、拓印室租金、拓印费、保险手续费、医院体检费、清障车租金、部分罚没收入。大部分收入以现金方式收取,部分存在她个人的工商银行、农商银行的账户上,不定期上缴县财政。以上七项收入、支出情况除上缴财政有相关凭据外,其余收支均未记账、无相关会计凭证,七项收入共计543.6605万元,累计上缴财政499.90238万元,剩余43.75812万元未及时上缴,刘娟公款私存,违反了国家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2019年12月2日,经龙南县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刘娟政务降级处分。

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党员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

守住纪律底线

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警醒能力!

编辑:戴文艺 实习生邓春霞 编校:刘敏

值班主任:张火金 编审:陈昱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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