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9 找人刷單反被刷單者利用“漏洞”獲利近萬元,淘寶店主將刷單者告上法庭討說法

楚天都市報12月19日訊(記者孫婷婷 通訊員董星星 萬丹)淘寶店鋪為提升店鋪的人氣和排名,找人刷單,結果刷單者利用店鋪“漏洞”,短短一個月時間下單獲取返現近萬元。記者今悉獲悉,新洲法院審理了一起因淘寶刷單引發的糾紛。經法院調解,淘寶店鋪店主和刷單者達成了和解,刷單者當庭退還了部分資金,店主撤訴。

張強(化名)在淘寶網上新開了一家店鋪,為快速集聚店鋪人氣和好評,他在某科技公司(經銷商)的推廣平臺上開通了“佣金計劃”,即買家經過該科技公司的推廣渠道(包含鏈接、網頁、博客等)進入到淘寶賣家店鋪完成購買後,某軟件公司(服務商)則依照與科技公司事先達成的協議,根據每單成交額的40%,從店鋪的銀行賬戶中扣除一定額度的軟件服務費和廣告推廣費後,將剩餘款項以可提現的方式返還給買家。

由於張強的疏忽,店鋪促銷活動結束後,他未及時關閉平臺上的“佣金計劃”設置。

今年5月,張強為進一步提升店鋪的人氣和排名,通過員工找到王玲(化名)。雙方約定王玲以其自己或借用他人的淘寶帳號在該店鋪進行下單並預先墊付交易本金,並在“收貨”後按照店鋪提供的評價內容和圖片追加好評。店鋪並不實際交付商品,而是在交易完成後向王玲返還預先墊付的本金,並按照每單8元的價格支付酬勞。

在“刷單”過程中,王玲發現通過推廣平臺刷單能夠獲得高額的返現,於是通過該平臺實施多達21次的刷單,致使店鋪在平臺上的“佣金計劃”不斷被激發和履行,給店鋪造成了2萬多元的損失。其中,王玲通過推廣平臺已經獲取高額返現達9700餘元。

今年11月,張強偶然發現了平臺“漏洞”,為討回錢款,他將王玲及科技公司、軟件公司一同訴至新洲區法院,要求其返還不當得利。

今年12月,此案開庭審理。庭審過程中,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實後對張強和王玲的違法行為進行了教育和訓誡,雙方均當庭表示接受。

考慮到王玲正處於哺乳期,有年幼孩子需要看護,且原告也存在一定責任,為減少當事人的訴累,法官通過做當事人思想工作,最終雙方達成了協議,王玲當庭返還6500元,張強撤回起訴。

承辦法官告訴記者,刷單行為本質上並非發生了真實交易,但卻在一定程度上擾亂了社會經濟秩序,並構成虛假宣傳以及對其他潛在消費者的誤導,這也是被包括淘寶網在內的多家網購平臺的交易規則所明確禁止的。

法官鄭重提醒,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商家店鋪切不可為了一時的利益打法律擦邊球,通過刷單等虛假交易行為對其他消費者進行誤導,否則必定會得不償失。作為公民個人,也要理性剋制,不能為獲取一點小恩小惠而喪失誠信的做人底線,否則自身言行也將可能成為壓倒社會誠信體系的最後一根稻草,將來也會自食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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