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0 97個醫保談判藥品須按時“掛網”

新華社北京12月19日電 國家醫療保障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日前聯合下發《關於做好2019年國家醫保談判藥品落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級醫保部門要在規定期限內,按時將97個醫保談判藥品在省級藥品集中採購平臺上直接“掛網”,確保新版醫保目錄及時落地。

這97個醫保談判藥品,包括今年11月通過國家醫保談判准入的70個新藥以及續約成功的27個藥品。專家指出,“掛網”意味著正式進入採購流程。

通知要求,“掛網”後,各省級醫保部門要優化流程、加快進度,及時組織醫療機構和談判藥品生產企業簽訂協議。醫療機構根據協議規範採購。

此前,醫保談判的“靈魂砍價”已推動不少藥價達到“全球最低”,但談判藥品主要還是獨家或專利期保護的高價藥物。社會各方高度關注在基金收支平衡的壓力下,參保患者是否能如期用上好藥?定點醫療機構能否及時配備、合理使用新藥?

對此,通知明確要求,各定點醫療機構不得以醫保總額控制、醫療機構用藥目錄限制、藥佔比等為由影響談判藥品配備、使用。

“談判藥品落地直接關係到參保患者切身利益,必須統籌推進,形成實施合力。”國家醫保局醫藥服務管理司司長熊先軍說,各級醫保部門和衛生健康部門將聯手加強對談判藥品使用情況的監測,下一步還要擴大到整個新版醫保目錄藥品的監測,確保把“好事辦好”。

值得注意的是,為進一步提高參保患者的用藥保障水平,此次新醫保目錄落地在醫保支付方式上做出不少優化。比如,通知提出,對適於門診治療、使用週期較長、療程費用較高的談判藥品,可根據基金收支情況,通過納入門診特殊病種保障、探索單病種付費等方式,減輕患者負擔。有條件的地方,可積極探索長期處方政策,方便患者使用。對於與本次談判前醫保目錄內原有藥品相比,性價比更高、可完全替代的藥品,可採取措施鼓勵替代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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