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8 杭州拱墅设模拟法庭 区长率队旁听推动全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

  12月17日下午,杭州市拱墅区法院第二法庭内,一起行政诉讼正在开庭。法庭上,行政单位一把手出庭应诉,原被告双方辩论激烈;旁听席上,拱墅区委副书记、区长章燕,副区长欧阳建国带领全区65位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认真倾听。

  这是拱墅区开展的一场模拟法庭普法宣传活动的现场,活动旨在进一步增强全区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提升依法行政和出庭应诉的能力。

  庭审开始前,章燕分享了自己曾经出庭应诉,以及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感悟。“除了常态的法律学习以外,今天的这种形式是一种很好的学习方式。行政工作的开展,必须有深入的法治理念作为指导。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要加强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且不断实践,将法治理念渗透到行政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此次模拟法庭围绕一起关于食品安全的行政争议展开。某日,被告接到举报称从某公司购买的一包大米已霉变。执法人员对举报者提供的信息做了询问笔录并赶往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货柜上确有7袋同款大米在售,经外观初步判断涉嫌存在霉变。当日,经局领导批准,执法人员对上述涉案大米予以扣押,并立案调查。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被告对原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原告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模拟庭审中,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朱幼群“扮演”了案件中被告单位的行政首长。原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开展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

  庭审结束后,三位资深法律工作者、法学专家还分享了自己的听庭感受。

  浙江君策律师事务所主任、拱墅区政协委员林忠再认为,食品安全是党和政府都很重视的问题。政府主管部门在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进行法律监管的同时,也要接受上级部门、人民群众的监督,理性面对受到执法对象对于执法程序、实体处理等方面的质疑。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副教授邵亚萍认为:“依法行政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是民心所向。这次活动不仅体现出拱墅区行政人员较高的法治意识,更是普法形式的创新,是‘大普法’格局下的一次合力之作,对于拱墅区整体法治水平的提升具有积极意义。”

  拱墅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美芳分享了一组数据:2019年1月至11月,拱墅区法院受理后开庭的案件中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3%,较以往有明显提升,行政诉讼案件减少了43%,说明政府的行政能力有所提升。“行政人员要讲究依法办事,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行政机关的领导,要重视本单位法律专业队伍的建设,加强实务操作上的培训。就法院本身来说,要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介入行政复议前端,化解行政争议于源头。”王美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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