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9 預告舉牌 中恆集團劍指萊美藥業控股權

北京商報訊(記者高萍)在與萊美藥業(300006)及其實控人邱宇簽訂《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擬通過表決權委託控制萊美藥業1個月後,中恆集團(600252)籌謀萊美藥業控制權事項再有新進展。12月29日晚間,中恆集團一紙對外投資公告預告公司擬舉牌萊美藥業,且劍指萊美藥業控股權。

根據公告,中恆集團擬以自有資金增持萊美藥業不超過5%的股份,增持金額不低於3000萬元,不超過3.5億元。

據瞭解,中恆集團上述投資事項已經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此次增持期限為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的12個月內。增持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二級市場購買、協議轉讓、大宗交易等的方式擇機增持萊美藥業股票,增持價格參照二級市場交易價格。

提及此次增持目的,中恆集團直言,公司增持萊美藥業股票是基於對萊美藥業未來發展的信心。

尤為值得一提的是,取得對萊美藥業控制權是中恆集團此番擬增持萊美藥業股票的目的之一。數據顯示,截至公告日,中恆集團未持有萊美藥業股票。

實際上,此次擬增持萊美藥業前,中恆集團曾與萊美藥業及其實控人邱宇簽訂一份《戰略合作框架協議》,該協議則涉及中恆集團欲取得萊美藥業控制權。

根據中恆集團11月25日公告,當日,中恆集團與萊美藥業、邱宇簽訂了《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決定建立戰略合作伙伴關係。根據協議約定,中恆集團擬與萊美藥業控股股東邱宇簽署《表決權委託協議》,邱宇將其直接持有的萊美藥業共計1.84億股(佔萊美藥業總股本的22.71%)股份對應的表決權和提案權委託給中恆集團行使。《表決權委託協議》正式簽署並生效後,中恆集團將成為持有萊美藥業表決權份額最大的單一股東,萊美藥業實際控制人將變更為廣西壯族自治區國資委。中恆集團稱,本次交易如能順利推進,中恆集團將能對萊美藥業實施控制。

北京商報記者發現,《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內容包括中恆集團擬對萊美藥業進行股份增持。具體來看,中恆集團承諾將在《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簽署並生效後的12個月內從二級市場直接購買或受讓大股東所持有的萊美藥業股票,增持比例不低於萊美藥業總股本的5%。

資料顯示,萊美藥業是一家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專注於從事醫藥研發、製造和銷售的創新類醫藥上市公司。中恆集團是以製藥為核心業務,同時擁有食品等延伸板塊的公司,主要經營業務可分為醫藥製造、食品生產、房地產開發三大板塊。對於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對中恆集團的影響,中恆集團稱,公司未來將在生物醫藥產業領域與萊美藥業進行深度合作,將萊美藥業作為中恆集團體系內的創新生物醫藥技術和產品開發、生產和銷售平臺。交易如能順利推進,中恆集團將能對萊美藥業實施控制,有利於提升中恆集團未來盈利能力以及在生物醫藥行業的地位,同時萊美藥業計劃將前述平臺技術或產品導入廣西,促進廣西生物醫藥產業的全面升級。

事實上,從萊美藥業方面來看,此次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不失為萊美藥業實控人的自救之舉。根據萊美藥業公告,截至協議簽署,萊美藥業實際控制人邱宇持有萊美藥業的全部股份處於司法凍結及輪候凍結狀態。對於與中恆集團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萊美藥業則稱,交易完成後,公司通過引入國資戰略投資方有利於公司經營穩定和持續增長,後續雙方通過產業協同合作、金融資源支持等方式,促進公司在生物醫藥產業進一步做大做強。

針對相關問題,北京商報記者曾分別致電中恆集團、萊美藥業董事會秘書辦公室進行採訪,但對方電話均未有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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