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1 旬陽檢察院:量刑建議“精準化”、庭審宣判“效率化“


旬陽檢察院:量刑建議“精準化”、庭審宣判“效率化“


(通訊員:毛敏)2019年12月25日,旬陽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劉某某涉嫌詐騙罪一案在旬陽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

經審查,被告人劉某某以網戀之名義添加微信,並通過微信採取虛構信息的方式先後騙取多名受害人財產共計3萬餘元。

案件受理後,承辦檢察官積極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聽取了值班律師和被告人的意見,建議判處一年零兩個月有期徒刑,並處罰金5000.00元。在值班律師的見證下,劉某某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庭審期間被告人對所指控的犯罪事實與精準量刑均無異議,旬陽縣人民法院當庭予以認可,並採納該量刑建議,當庭宣判。

自認罪認罰制度適用以來,旬陽縣人民檢察院將精準量刑作為貫徹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基礎原則,提升量刑的“精準化”和“認可度”,可以有效簡化訴訟程序,節約司法資源,提高庭審效率,減少社會對抗,化解社會矛盾,實現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效統一。

審核:姚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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