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3 湘鄉市文化旅遊廣電體育局原工作人員孫曄一審獲刑二年六個月

日前,湘鄉市人民法院對湘鄉市文化旅遊廣電體育局原工作人員孫曄貪汙、挪用公款案,作出一審公開判決。 以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以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追繳孫曄違法所得人民幣二十四萬九千九百二十元上繳國庫。

湘乡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原工作人员孙晔一审获刑二年六个月

經審理查明

2016年至2018年,被告人孫曄利用其擔任原湘鄉市文化旅遊體育局財務股股長的職務便利,侵吞公款79920元;挪用公款654100元歸個人使用,超過三個月未還。

法院審理認為,孫曄侵吞公共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貪汙罪; 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其行為構成挪用公款罪。 鑑於其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主動退繳部分違法所得 ,依法對其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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