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5 打造非訴糾紛化解“江蘇經驗”

在2019年1月召開的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提出“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的重要論斷,為推動多元化糾紛化解體系建設、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年來,江蘇省司法廳攜手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全省進行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建設試點,通過推動分層遞進、銜接配套糾紛解決體系建設,促進各類非訴化解方式專業化發展,形成了法治化解決社會矛盾糾紛的“江蘇經驗”。

2020年1月7日,江蘇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王立科在《江蘇省司法廳關於推進全省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建設運行情況的報告》中批示指出:江蘇省司法廳推進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建設工作思路新、措施實、效果好,是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的務實之舉。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江蘇省司法廳日前在連雲港市聯合召開全省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建設推進會,總結連雲港市及泰州泰興市、南京市高淳區等35個地區試點建設非訴訟糾紛化解綜合平臺的經驗,全面推開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建設工作。

全面推開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建設,是江蘇省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部署要求,深化司法體制改革,解決“訴訟爆炸”難題,推進社會治理創新的生動實踐。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指出,要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2019年12月3日,中央政法委召開全國市域治理現代化工作會議,要求從源頭、傳導、轉化的關鍵環節進行化解,防止矛盾風險向上傳導、向外溢出,努力使市域成為社會矛盾的“終點站”。

江蘇省司法廳攜手江蘇高院,在試點期間推動分層遞進、銜接配套糾紛解決體系建設,以此為契機,促進各類非訴化解方式專業化發展。據江蘇省司法廳廳長柳玉祥介紹,按照建立非訴訟糾紛化解綜合平臺的實施方案,全省司法行政機關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導向、效果導向,圍繞全面覆蓋的平臺、統一規範的制度、銜接融通的機制、專業多元的力量等關鍵因素,推動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建設落地生根,打造法治化解決社會矛盾糾紛的“江蘇經驗”。

從法院工作角度推進非訴訟矛盾糾紛化解,將更多起訴到法院的民事、行政糾紛化解在訴前,是著力解決社會矛盾“外溢上行”的治理難題、破解持續多年不斷上升的“訴訟爆炸”問題、推動多元化糾紛化解機制建設的必由之路。

江蘇省司法廳把試點建設非訴訟糾紛化解綜合平臺作為全局性、系統性、創新性工程有序推進,取得階段性進展,初步實現了四方面工作成效。

一是搭建工作平臺。建成市縣鄉村四級非訴訟服務中心,試點地區人民法院非訴與訴訟對接中心全部成立,連雲港市贛榆區、泰州市海陵區等地在信訪、交警、人社等多部門設立了非訴服務分中心。同時,建設非訴訟服務信息化平臺,構建起了“線上+線下”的非訴訟分流、辦理、數據“三大中心”平臺架構。

二是加強制度創新。制定下發《關於建立非訴訟糾紛化解綜合平臺的實施方案》,建立非訴服務清單、多元化解程序銜接、矛盾糾紛預警研判等10項制度。試點地區圍繞中心建設、服務流程、崗位職能等重點環節,建立務實管用的制度規範。如皋市堅持以標準化引領,制定市鎮村非訴中心建設等多項標準,推動工作規範化專業化。

三是構建運行機制。江蘇省司法廳和江蘇高院聯合出臺《關於推進訴訟與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對接工作的意見》,規範接案、立案、化解、聯動、處置全流程管理,建立了糾紛案件分層化解、矛盾糾紛中立評估等機制。南京市高淳區將派駐法院人民調解員配置到法院各民事速裁小組,開展訴前訴中調解,促進訴訟與非訴深入對接。

四是化解效能初步顯現。2019年以來,全省非訴方式化解矛盾數量明顯上升。其中,人民調解139.6萬件,同比增長15.7%;南京市江寧區、無錫市錫山區、邳州市、溧陽市等試點地區增幅超過50%;全省有50個基層法院新收一審民事案件訴前分流佔比超過30%,達到了預期效果。

據江蘇省司法廳廳長柳玉祥介紹,試點以來,省司法廳圍繞防止矛盾外溢、加強專業性行業性調解組織建設,建立了醫調、公調、交調等對接機制;圍繞防止矛盾上行、深化訪調對接和非訴訟糾紛解決工作,開展了“矛盾不上交”專項行動,組織人民調解員、律師參與信訪接待,著力提升家事、民事、商事、行政四大領域糾紛化解水平。

江蘇高院的成績單也十分喜人。據江蘇高院院長夏道虎介紹,2019年6月1日至12月18日,全省新收民事一審案件455340件,比上年同期下降8.31%;新收行政案件8252件,比上年同期下降10.2%,已有51家基層法院全年訴訟收案數實現負增長。全省法院通過主動融入黨委領導的社會治理格局,大力加強訴源治理、多元化解、訴與非訴對接,構建起了以訴訟服務中心為龍頭、以人民法庭為支撐、以審務工作站為網點的基層解紛體系。

一項成功的制度機制創新,需要設計者、實踐者付出百倍的努力。要使其在法治實踐的專業領域和群眾對法治建設滿意度等多方面兼具持久生命力,更需要執行者、參與者始終秉承法治理念和實事求是的精神,努力破解探索中遇到的一個又一個難題。作為江蘇政法界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項具體實踐,江蘇各地對這一弘揚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化中國特色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的舉措給予了高度重視。

連雲港市將開展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放在突出位置,充分發揮非訴解決機制第一道防線作用。2019年1月至11月,連雲港全市法院通過訴與非訴對接機制,共分流糾紛12493起,成功化解5046起,化解率達40.39%,並對7447件未得到有效化解的案件依法登記立案。全市法院新收民商事案件同比減少1.97%,灌南、贛榆、連雲等3家法院分別下降20.22%、9.08%、2.63%。

“我們將在平臺搭建、管理制度、運行機制等方面大膽摸索嘗試、不斷謀新創新,推動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建設走在全省前列,力爭為全省全國先行探路、積累經驗。”連雲港市委書記項雪龍表示。

除了連雲港市經驗,試點期間還湧現出了南京市高淳區法院、徐州市鼓樓區法院、連雲港市贛榆區司法局、無錫市惠山區司法局、泰州市海陵區司法局等各具特色的探索性經驗。

江蘇省司法廳結合貫徹落實中央政法委全國市域治理現代化工作會議精神,圍繞著力解決社會矛盾“外溢上行”治理難題,立足市域、縣域社會治理,提出將大力實施“四大工程”,即實施社會預防工程,提升矛盾糾紛源頭治理水平;實施專業賦能工程,提升矛盾糾紛依法治理水平;實施聯動共治工程,提升矛盾糾紛綜合治理水平;實施責任強化工程,提升矛盾糾紛系統治理水平。

為確保各項部署要求落到實處,江蘇省司法廳將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建設分解為可量化、可評價的階段性目標,納入法治建設年度監測評價的重要內容,運用法治督察、依法行政動態監控、法律實施效果評估等途徑,加強對工作進展的動態跟蹤和過程評價。同時,通過加強社會宣傳和輿論引導,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知曉率、認同度,為非訴糾紛解決機制建設創造良好社會環境,打造更多有特色效果好、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發揮示範、突破、引領作用,形成競相發展、百花齊放的生動局面。

文字:張全連 徐志軒 邢媛媛

打造非诉纠纷化解“江苏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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