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1 海兴县公证处致社会各界人士告知书


海兴县公证处致社会各界人士告知书


海兴县公证处致社会各界人士告知书


尊敬的社会各界人士:

由于近期全国各地陆续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保障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阻断疫情传播主要途径,也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时期的公证服务工作,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申请办理公证业务的有关事项向您作温馨提示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 2020 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我处将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2020年2月3日起正式上班。

二、为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疫情防控期间,我处加强线上咨询与业务答疑,提倡通过电话等方式解答和处理公证业务咨询。如您有公证业务需要咨询或在准备材料过程中遇到困难和疑问,可拨打0317-6610178公证服务电话,我们将提供全程业务指导和相关问题答疑。

三、疫情防控期间,如您没有紧急事项,我们建议您暂缓办理,避免人员较多造成交叉感染。如您确需到我处办证大厅办理公证业务,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防止疫情交叉感染,进入办证大厅时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信息登记等工作。办证等候期间,请您在指定地点休息,不要在办公场所随意走动。办理完公证业务后,请勿在大厅逗留。

四、为保障每一位来我处办证人员和公证人员的健康,疫情防控期间,我处严格遵守特殊时期的各项规定要求,严格做好对办公场所的通风、清洁、消毒工作,不留死角。办证过程中公证人员将按要求佩戴好口罩,防止交叉感染,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面对疫情,我们坚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民众的全力配合下,在您的理解支持下,我们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河北省海兴县公证处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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