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市政府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關措施,遵循科學防疫規律,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更好地保障當事人、代理人、仲裁員和其他仲裁參與人的身體健康,西寧仲裁委員會現就防疫期間的相關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西寧仲裁委員會及各調解站於2020年2月10日前暫不接受現場立案、提交材料及現場調解工作;
二、當事人、代理人在疫情防控期間如因糾紛需要立案或提交證據材料的,建議您選擇郵寄、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交材料,減少外出,降低風險;
三、在疫情防控期間,如需反映情況,請您優先通過電話、郵箱、來信等方式進行反映。我們將依法及時解決您的合理訴求,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四、本委原定於2月3日後的開庭、質證等仲裁活動全部改期。具體變更時間由辦案秘書向當事人、代理人和仲裁員另行通知;
五、如當事人、代理人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療、隔離期間或因交通管制等無法按期參加仲裁開庭的,可根據《西寧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 第五十八條的規定申請延期開庭;
六、當事人、代理人、仲裁員需要聯繫立案秘書、辦案秘書的,請您選擇電話、電子郵件方式進行聯絡;如有緊急情況確需到本委現場辦理仲裁業務的,請您提前與受理室、審理室進行預約;
七、疫情防控期間,為了您與他人的健康,請到訪本委人員務必做好防護措施、佩戴口罩,我們將進行體溫檢測,來訪人員登記等措施,敬請理解與配合。
以上業務工作安排為您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感謝您的支持與理解。西寧仲裁委員會全體人員將一如既往,為您提供優質高效仲裁服務,保障您的各項仲裁權利。祝願您和家人平安健康,萬事如意,我們一起同心協力,共克時艱!
西寧仲裁委辦公室諮詢電話:0971-8250155
受理室聯繫電話:0971-8250220
審理室聯繫電話:0971-8250219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郵寄地址:青海省西寧市五四大街14號文泰大廈B座五樓
郵 編:810001
西寧仲裁委員會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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