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 湖北省市場監管局發佈通告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廣告監管

2月2日,湖北省市場監管局發佈通告,要求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廣告監管工作。


一、嚴禁發佈含有不正確導向、妨礙公共秩序和有損公序良俗內容的廣告。

二、嚴禁發佈涉及“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出售、購買、轉讓”等內容以及野生動物捕獵工具相關的違法廣告。

三、嚴禁發佈涉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治療、治癒、偏方”等內容和涉及口罩等防護用品的違法廣告。

四、嚴禁未經審查或者擅自篡改審查批准內容發佈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

五、嚴禁假借預防、控制疫情的名義,利用廣告對所推銷的商品或者服務進行違法宣傳。

六、廣播、電視、報刊、網站、APP、微信公眾號等各類媒介發佈廣告,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履行廣告發布前真實性、合法性審查責任。

七、鼓勵廣大人民群眾通過12315等渠道,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反映涉嫌違法廣告線索。

八、鼓勵廣告協會、媒體、廣告公司等企事業單位發佈疫情防控公益廣告,依法履行社會責任。

九、廣告協會、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和廣告發布者等廣告相關人要加強行業自律,嚴格管控廣告行為,主動杜絕不法廣告,積極支持配合政府開展疫情防控工作。


​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廣告監測監管,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及時有效處理違法廣告線索,依法從重從嚴從快查處違法廣告行為並向社會公開曝光。對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記者衛未 通訊員吳筠 吳傑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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