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 災疫之年:刪繁就簡,讓利於民

張岸元 | 災疫之年:刪繁就簡,讓利於民

現在討論如何修復疫情對經濟的重創,為時尚早。先談兩件箭在弦上的急事:一是個稅的綜合計徵、彙算清繳改革,二是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LPR轉換。兩件事都原定於馬上三月份全面啟動,都涉及千家萬戶切身經濟利益,都是繁瑣主義、雲山霧罩,都是輿論公告嚴重不足、絕大多數當事人對此一無所知。當前疫情極端場景及發展進程尚難逆料,是否如期按計劃推動以上兩端事項要慎之又慎。少啟事端,可免忙中添亂。

彙算清繳宜緩行

去年開始實施的個人所得稅新稅法,要義不是減稅,而是“綜合計徵、彙算清繳”。所謂“綜合計徵”,是要將居民的工資薪酬、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合併作為計稅基礎。

所謂“彙算清繳”,是要合併去年的應稅所得,在今年3月1日至6月30日搞出個和美國一樣的納稅季,對納稅人去年的全部收入進行綜合個稅清繳。雖然理論上可能出現個稅退還的情形,但更大的可能性,是納稅人各項收入加總後,跳升適用了更高檔次的邊際稅率,納稅人因此需要一次性補繳可觀的稅款。

二季度是否一定要如期實施該項改革,非常值得商榷。眾所周知,我國許多大資產所有者較少繳納個稅,其個人收入主要來自稅率較低的資本所得,個人支出則多以機構運營成本方式列支。個稅改革不僅沒有針對造成我國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的這一重要缺陷拿出解決方案,反而進一步將稅收壓力施加在勞動要素上。

該政策精準指向的人群,是收入水平較高、來源渠道多元化的知識階層,是他們在獲取勞務報酬、稿酬、特許使用費收入。知識階層部分掌握社會話語權,目前內外複雜環境下,率先加重這部分人群的稅負,非明智之舉。

去年11月3日,筆者曾撰寫《彙算清繳可否緩行?》一文,建議暫緩推進該事項。11月20日,國務院常務會決定“暫定兩年內對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或年度補稅金額較低的納稅人,免除彙算清繳義務”。當局意識到清繳之不妥,讓人欣慰。但原本歲入12萬以下的人群基本無需補稅,甚至可能獲得個稅返還;這種情況下,聲明免除該群體事實上並不存在的清繳補稅義務,有避重就輕之嫌。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之年,面對財政減收壓力,推出新的大規模減稅降費政策難度很大。這種情況下,

財稅政策的目標,應是儘量保證各階層的稅收負擔都不出現新的增加。災疫之年,不必因補稅,去激化與特定社會階層的矛盾。可參照此前對於一次性獎金推遲併入當年綜合所得的做法,將綜合計徵、彙算清繳改革推遲到2022年。

利率轉換宜簡化讓利

去年12月28日,人民銀行發佈公告,要求原則上在今年3月1日至8月31日,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的定價基準,由此前貸款基準利率轉換為LPR(2019第30號文)。定價基準利率轉換,涉及數十萬億存量貸款,數千萬份信貸合同。貸款合同類型林林總總,藏著魔鬼的細節,即便是專業人士,理解起來也費時耗力。

在此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為例,對照歐美正在實施的基準利率轉換,大致描述可能面臨的問題。

(一)轉換時間太過倉促歐美市場對LIBOR的詬病由來已久,並較早開始醞釀相關利率事宜。2017年11月,美聯儲牽頭設立替代基準利率委員會(ARRC),擬用“有擔保隔夜融資利率”(SOFR)替代LIBOR。按計劃,LIBOR將於2021年末停止使用。由LIBOR向SOFR的轉換,前後將經歷數年;圍繞具體細節,監管和市場做了大量研究,並反覆溝通交流各類方案。

反觀我國,2013年10月25日推出LPR,直到去年8月,才大力推動其使用。LPR自身的缺陷在此不贅述。從去年底30號文提出存量貸款定價利率轉換,到擬於今年三月實施,期間僅數月。貸款人甚至商業銀行都對執行細節知之甚少,都在等進一步詳細通知。筆者妄斷,運動式的利率轉換即便順利,也將是以部分市場主體利益損失為代價。

(二)何為公平值得商榷30號文給房貸借款人兩個選擇,要麼選擇固定利率,要麼選擇浮動利率還款。鑑於利率下行趨勢,預計多數貸款人會選擇浮動利率合同,一年一調整,以享受利率下行的好處。文件要求,利率轉換前後貸款人負擔不變。具體方法是在去年12月LPR同期利率基礎上加若干BP,使之等於目前合同的實際執行利率;該“加點”將在貸款存續期內長期鎖定。

原來利率多少,轉換後還是多少——未必就是公平。須知歷年房地產調控政策變動,導致房貸合同利率約定方式差異很大。如,有的是基準利率打8折,有的是1.2倍。相應改成LPR加點,固然對當期沒有影響,但隨著LPR自身的變化,問題會複雜化。

舉個例子:甲乙兩人,由於是否首套房等原因,貸款利率不同;甲是5%;乙是4%(8折)。假定參照LPR為4%,那麼,甲的新貸款公式是LPR+1%;乙的新貸款公式是LPR+0。1%和0,將長期固定。未來若LPR下行,出現零利率,按照貸款公式,甲的利息負擔為1%,而乙則為0。該狀況顯然與原有合同有很大差別。因為如果按照原來的折扣率差異方式處理,無論8折還是1.2倍,只要基數為零,甲乙兩人都是零利息負擔。

以上極端場景揭示了一個簡單算術原理,即:由乘法打折、改為LPR加點,會改變貸款人之間的利息負擔格局。民不患寡而患不均,目前利率轉換方式,會導致這種不均。

(三)降低利息負擔才是真招貨幣金融政策必然也是收入分配政策。基準利率打折,還是LPR加點,都只是個形式,關鍵要看形式背後,居民利息負擔到底是加重還是減輕。30號文要求轉換前後利率水平不變,這一政策目標,顯然是非常非常充分考慮了商業銀行利益之後的決定。2015年10月至今四年多,人民銀行一直沒有調整五年期貸款基準利率。貨幣政策不斷要求降低社會融資成本,貸款人利息負擔也應降低。不能因為房地產調控,讓此前購房貸款人都來原罪。

涉及數千萬家庭、數億人口、數十萬億資產、數年乃至數十年期限的重大利益調整,不是幾個聰明人、一紙文件就能搞定的。應本著尊重歷史合同、尊重客觀現實的態度,優化利率轉換方案。方法可以多種多樣,但原則是:貸款人總體利息負擔要下降,貸款人之間相對利率負擔格局要維持不變。

結語

災疫之年,凡事讓三尺,宜簡不宜繁。要杜絕那些無助於經濟恢復、有損於社會穩定的事項,哪怕這些事項是以改革的名義。三月份,運氣好的話,國家可能剛剛從疫情中走出來。這時,忙不迭地要人民清繳那些原以為去年已經完結的個稅,折騰那些履約已久的陳年房貸合同,難免會慫恿社會的怨氣戾氣。

眼下受疫情衝擊最嚴重的是居民消費。如果一季度消費接近零增長,GDP增速可能只在3%左右。延期彙算清繳可避免二季度一次性補稅帶來的未知衝擊,穩定中高收入階層收入;按特定方式轉換利率,能將部分財富從金融部門轉移到居民部門。二者多少都有利於年內消費的恢復。雖規模有限,也是聊勝於無。

張岸元

张岸元 | 灾疫之年:删繁就简,让利于民

張岸元,經濟學博士,中信建投證券首席經濟學家,證券業協會首席經濟學家委員會委員,中國首席經濟學家論壇理事,南開大學等校客座教授。曾在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從事12年政策研究。進入中信建投前,擔任東興證券首席經濟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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