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3 防控疫情 天津市交通

為有效防控疫情,天津市出臺了一系列交通、車管政策,其中包括推薦網上辦理交管業務、部分車駕管業務延期/暫停辦理、調整疫情防控期間指標有效期限、小型客車免收通行費延長至2月8日等。

防控疫情 天津市交通/車管最新信息彙總

1、積極推行車駕管業務網上辦理

  天津市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https://tj.122.gov.cn)、天津公安民生服務平臺(ms.ga.tj.gov.cn)、“交管12123”手機App已開通補換領駕駛證、補換領號牌、補換領行駛證、機動車選號、申領免檢標誌等車駕管業務,並提供註冊用戶的機動車和駕駛證相關信息查詢服務。

2、部分車駕管業務延期辦理

  在我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級響應期間,群眾不能按期辦理機動車檢驗、駕駛證審驗換證等業務的,可以延期到疫情結束以後一定期限內辦理。公安交管部門將在疫情結束後就恢復辦理安排另行通告。

  在此期間,群眾確有駕車出行等生產生活需求,或者有疫情防控人員、物資運輸等應急保障需求的,對駕駛證逾期未換證、未審驗、機動車逾期未檢驗等情形,公安交管部門將不予處罰。

3、部分車駕管業務暫停辦理

  根據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為避免減少群眾到人員密集場所辦事,1月30日起,我市暫停辦理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和駕駛人審驗現場教育、滿分現場教育業務。2月3日起,暫停辦理核發非免檢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機動車轉移登記、機動車變更登記遷出轄區等業務,恢復時間另行通告。

  為保障我市防疫、應急等車輛、駕駛人辦理業務,2月3日起,市車管所、各車管分所僅開放部分應急服務窗口。如群眾確有特殊需求,必須到車管所現場辦理業務的,機動車所有人或駕駛人應事先可撥打車駕管業務熱線(022-58220006)進行預約,並按照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到現場辦理。對可通過互聯網辦理的車駕管業務,疫情防控期間不再提供窗口辦理服務。

4、調整疫情防控期間指標有效期限

  為有效減少疫情防控期間人員外出和聚集,保障小客車指標有效使用,對個人及單位名下小客車指標有效期限作如下安排:(一)指標有效期於2020年1月23日(含)前到期的,仍按照現行《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執行。(二)指標有效期於2020年1月24日(含)至一級響應終止日期間到期的,如未使用,有效期自一級響應終止日起延長60日。(三)指標於一級響應終止日(含)之前取得且有效未使用的,可在原指標有效期的基礎上延長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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