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4 清軍強迫剃髮殺人如麻 後用了這樣一計 竟讓晚清的民眾都忘了此事

在近代西方對中國人的刻板印象中,蓄髮留辮,裹腳小眼似乎是最深刻的。這種形象往往被作為漫畫的題材被誇張擴大,就算在最近也會出現“斜眼”的歧視。天足運動是對女性雙腳的解放,而剪辮運動,則同樣是當時的近代先驅期望以移風易俗的手段來西化國民,開啟走向近代化的步伐。


在滿清入關時,就有強制要求剃髮留辮的要求,當時受到了各地漢民強烈的反抗。多爾袞下達的剃髮令中:“自今以後,京師內外……盡令剃髮,遵依者,為吾國之民,遲疑者,為逆命之寇”。就此開始“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的強壓政策。當時漢族傳統的“身體髮膚,受之父母”的觀念,使得當時人們並不能接受前額兩鬢剃光的觀念。可是這種抗議還是在“連坐”血腥手段中鎮壓下來。後來,兩百多年漸漸成為了新的深入觀念的民俗。

清軍強迫剃髮殺人如麻 後用了這樣一計 竟讓晚清的民眾都忘了此事

臺灣學者王汎森曾考證清人謹慎使用“發”字,比如成語“一髮千鈞”這樣充滿暗示的詞語更是格外關照,“因為它令人產生一種聯想——以千鈞之重來形容一發,似乎是對‘薙髮’政策的不滿”。清廷花了八十餘年修纂《明史》,但這部鉅著“從頭到尾未曾用過‘一髮千鈞’或‘千鈞一髮’”;《清實錄》裡同樣找不出“千鈞一髮”這個詞。

最早的去辮意識產生於太平天國,當時的太平天國雖然是農民運動,但是在其中不乏受西方文明觀念影響的開明之士,他們深知辮子已經成為西方標籤化中國人為蠻夷的依據。因此太平天國曾經執行過不亞於前清般嚴厲的去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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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則是一些去國外留學以及到南洋做工的華僑,魯迅就曾在他的文章中,曾經提到中國留學生的去辮行為。在這其中,留學生所代表的知識分子起到了重要作用。孫中山在1895年的同盟會時,就已經將剪辮作為“先進”的標識。後來康有為也曾上書光緒,但並沒有被採納。直到進入1900之後,各地私下的剪辮行為已經形成風頭。但此時的清政府早已失掉中央權威,即使明令禁止,也難以遏制這股在知識分子與學生中的這股風氣。最為著名的要數1900年的章太炎,當時章太炎到上海參加中國議會,在會上毅然剪辮並著《剪辮髮說》,致信在日本的孫中山,從此加入反清革命。

在1911年辛亥革命正式推翻清政府之後,孫中山即刻下令剪辮,如果有不遵守的,就以違法論處。學校職員、教員、學生等人,在這一問題上就變成了風俗改良的優先群體。但雖然知識分子或開明紳士易於接受,但國人早已忘卻清朝得國的歷史,只把剃髮留辮當成固有的習俗與傳統,嚴格遵守。雖然沒有形成像前清那種大規模的武裝抵抗,但在地方也時有因此事而發生的流血事件。從1911年開始下令剪辮,直到1928年,南京國民政府依舊需要下達一個《禁蓄髮辮條例》,可見留辮在當時的人們心中佔有多大的地位。1912年7月,山東都督周自齊專門派人前往昌邑縣勸導民眾剪辮,派遣的官員在宣講會上公開剪掉了當地兩位鄉紳的辮子。次日,民眾們便打殺了二十七名“無辮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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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保皇派的張勳更是視辮如命,曾揚言:“頭可斷,髮辮決不可剪!”直到後來復辟失敗,他終於看透大勢已去,在去逃亡國外的路上剪去了辮子,據說張勳當時說到:“我過去不剪,是不忘故主,不降民國的表示,今天要剪,是要去入外國籍了”。不過相比較張勳,末代皇帝溥儀倒是很乾脆,在1920年受自己的外國老師莊士敦的教育,得知辮子被稱為“豬尾巴”時,毅然決然地把自己的辮子去了。而被溥儀剪掉的那根辮子至今還保留在故宮博物館中。

另一人物,則是當時被孫中山稱為中西文化交流第一人的辜鴻銘。這位從小在國外長大,精通十數語言與多個西方博士學位的知識分子,在對比中西文化差異後,毅然決然推崇東方文化與儒家思想。而且,作為一位精神上保守的舊知識分子,他因憎恨太平天國禍亂世間,所以連同太平天國推行的剪辮行為一同否定,更為重視自己的辮子。據說在北大講學時,他的學生嘲笑他的辮子,他卻說:“我頭上的辮子是有形的,而諸君心中的辮子卻是無形的,我頭上的辮子好剪,諸位心中的辮子恐怕就不好剪了。”此言一出,四座頓時噤聲。即使在今日來看,此話也絕非狂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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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也有很多人在政治上持觀望態度,表面上贊同共和,暗地裡害怕前朝復辟,將辮子盤在頭頂上,以觀動向。在一些農村地方,由於留辮子已經成為習俗,而行政力量一時間又無法深入,所以這一習俗甚至會在某些地方保留到1949年以後。有趣的是,滿族入關300年早已被漢化,導致晚清時期的滿人好多都不知道薙髮令,還以為這是漢人的習俗,使得清王朝不思進取,呈現出落後、腐朽的面貌。因而,滿族人剪辮的決心甚至比堅持“身體髮膚受之父母”的漢族人還堅定,把它當作一種變革圖強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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