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为什么世界各国不去控告美,英发动的伊拉克战争,让国际法庭审判它们呢?

李代班


在当时发动伊拉克战争的时候,世界上的一些国家就分为“三份”①造成战争。②反对战争。③弃权(不赞成战争也不反对战争)。

一,赞成伊拉克战争的一部分国家,到了战争给伊拉克国家和人民造成“水火之中、民不聊生、生不如死的年代时”?这些赞成战争的国家只能“在他们良心自责”罢了,但是他们是“不会提倡国际审判他们自己的啊”!

二,在当时投反对对伊拉克战争的那些国家,这些(反对战争的)国家只能责备斥责那些发起战争和那些赞成战争的国家而已,但是这些反对对伊拉克战争的国家能力是有限的,因为在当时“是否对伊拉克发起战争的时候”那“发起战争与赞成战争”的为胜强者!也就证明那些不赞成战争国方在国际领域里为弱者!所以这些“反对战争方国”同样也没能力发起国际法庭来“审判美英战争国”的了!

三,在当时对于伊拉克战争的时候那些投“弃权”票的,也就是说不赞同对伊拉克发起战争也不反对战争,那在“事后(战后)”怎能大做文章了吗?所以这些“弃权国”也不会“放马后炮”的呀!

再说当时对于对伊拉克发起战争时,那些没有参与国际社会的国家,①那些国小,经济能力和军事能力都是有限的。②他们在国际社会号召和发动能力都是有限的。③那剩下也就是全世界各国有良知的人士“谴责美英对伊拉克战争造成灾难的斥责”了!


擢擢擢1


国际社会要有控告和审判美英的能力,英美也就不会发动伊拉克战争了。这个世界就是弱肉强食的世界,谁的拳头硬谁说了算,哪有公平可言。美英发动伊拉克战争的理由是,伊拉克国内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未经联合国授权批准,美英直接绕开联合国发动了伊拉克战争。其它国家对这场战争只有观望,更别说进行指责了。可见美英当时是多么的猖狂和霸道。


战争结束后,连个杀伤性武器的踪影都没发现。后来美英两国国内,也对小布什和布莱尔发动的伊拉克战争提出了质疑和批评。国际社会也看到了摆在面前的事实,伊拉克确实是被冤枉的。但是,还有一个事实也随之摆在世界各国面前,那就是伊拉克萨达姆政权被推翻,萨达姆本人被处死,家族成员也遭受了灭门之灾。现实就摆在面前,谁又能让美英对发动错误的战争进行负责?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没有。所以说控告和审判美英,只是我们抱打不平的一种想法,而在现实中是没有一点用的。


清風拂栁


国际法庭本来就是美英推出来的一个傀儡机构,这个机构本来是专门为美英服务的!美英公推这个机构其实只是做给自己国内民众看的!也是配合西方媒体唱双簧的而已!

我们从这个机构来看,他大致有几个功能,比如,打平民牌,比如,当其他国家发生战争的时候,美英肯定跳出来指责说伤及平民,但是美英自己派军队轰炸医院,炸伤平民却闭口不谈;打人道主义牌,每次美英支持的反对派被包围的时候,他们就跳出来说,这么打不人道,需要给平民输送粮食等物资,实际上却是打着输送物资的名义偷偷输送武器,这也就算了,美英还有公开袭击联合国运粮署车队的前科,并且拒绝道歉;打休战牌,美英经常拉偏架,只要自己支持的势力不利,他们就千方百计出来调停,还会找各种借口下黑手!比如,当初以色列被阿拉伯围殴,本来都已经获胜了,但是欧美立马出来调停,然后让他们休战,以色列马上在休战期里扩编了十多万部队,买了几百辆坦克。最终打败了阿拉伯联军!


优己



想通了就好


如果你还指望国际法庭主持公道,那么我只能说,你还活在童话世界里。

国际社会,说到底,是弱肉强食的世界。这一点没有过时,也永远不会过时。法国一场恐怖袭击死了十几个人,全球震惊。索马里一场恐怖袭击死了几百人,新闻连报道都不放头条。索马里人悲痛的问:难道只有欧洲人的命是命吗?但是,你发问有意义吗?事实就是如此,欧洲人的命就是比非洲人值钱。这一切都是国家实力说话的。

印尼火山喷发,美国飓风来袭,新西兰发生地震,利比亚战火纷飞,也门动荡不安,我国可以立刻派飞机和战舰撤侨,其他国家既羡慕又嫉妒,这就是国家实力的差距。曾几何时,我们还弱小时,美国无端非法扣押我国货轮银河号,事后都不道歉。轰炸我南斯拉夫大使馆,一句打偏了了事。南海上空横行霸道,还要我们道歉。华人在国外毫无人格尊严可言。我们受了多少委屈,等到了今天的复兴,我们才可以挺直腰杆子,告诉全世界: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

我们也曾相信国际法,相信国际上有正义和公平存在。如果不是美国一次次的把我们打醒,我们或许不会有今天的强盛。我们或许还天真的以为,国际上有法律可言。但是,事实很残酷,美国的全球霸权主义没有任何国家可以限制,完全是无法无天。所谓的“国际法庭”只不过是美国这个“国际警察”随意定罪其他国家的工具。试问,在一个只有“警察”管理的司法机构怎么能做到公平?警察犯法,有督察管着,如果没有督察呢?美国就是国际法!你告国际法怎么能告赢!想要不被欺负,只有自身强大。等到中国的军事实力足以和美国平起平坐的时候,或许我们可以适当的维护一下国际法的“公平合理”,但是我们绝对不会为死人翻案,犯不上。



世界上二个曾是扩涨成性的英国和美国,原系一个英格列希的种属。旧时英国殖民其他国家容得了别人有得商量吗?在现代,美国成了世界的霸权老大,他想对你动干戈也就只要罗列一些莫须有的罪名,伊拉克战争便如此,而世界各国又有什么异议呢?要说联合国吧!真的还将心思庇护上了这条美国狼,就拿利比亚战争吧,联合国还为美国签发了特许权证?难道一个强国侵略一个小国是理所当然的么?非也,可是这个世界还会有什么公理所言呢?

2000年的时候,美国🇺🇸从经济上还是在世界政治性上的地位均在走向衰败和没落。这种霸权主义的地位摇摇不可终日,世界上的欧洲德法两国率先表示出了众叛亲离的预示,试图脱离美国的统治,在欧洲独立起领导欧洲的作用。也是2000年那时光段,俄罗斯进入了一个新的复兴时期。也是2000年那时光段,中国🇨🇳正在迅速崛起,中国当时倍受世界瞻目,特别是欧洲的那些国家。

正是上述原因,美国🇺🇸兰德智库给小布什密谋策划,表示美国🇺🇸很有必要发动一场战争来重新拉升自身在世界地位中的老大形象,以此维护起美国🇺🇸在世界上的霸权地位。当时世界上有好多小国不再跟着美国的指挥棒转了,中东更是纷纷把目光移向了中国。因此,美国必须要对世界秀一会肌肉!另一则,美国🇺🇸政府的经济绑着各大财阀,而这些财伐挣不到钱又如何去援助政府呢?可以说:美国🇺🇸财伐历来就是在发的战争财!小布什也意识到了这一点。

于是一场战争就在这次的蕴酿中发生了,理由是伊拉克有生化性武器,伊拉克支持恐怖势力,萨达姆在国内屠杀不同政见的人民?美国🇺🇸对内人民的理由是为了中东的石油利益,就是这场战争把伊拉克人民推入了万劫不复的情景!而美国政府的谎言把质任推给了中情局的信息失误,轻描淡写地将罪恶掩盖了过去。

事实上美国🇺🇸发动的伊拉克战争的秀肌肉真正意义上起到了效果,首先德国🇩🇪法国🇫🇷不再闹了,而后又同中国🇨🇳吵了起来。中东小国也乖了起来;美国财伐也挣得盆满钵满。

自从二战结束以后,世界由中美英法等筹建起了庞大的联合国体系,一直以来,联合国就是美帝国主义的后院,由于美国🇺🇸的强大,世界人民只有抗议之声,谁还有闲心思去说道美国人呢?中国还能说什么呢?中国🇨🇳人说了也没用!!

那么伊拉克是受害国家,他是最有声索权的国家,布莱尔也表明了战争信息来源的失实是发生战争的原因,但是:伊拉克重新组成的政府还不是美国🇺🇸主子一手帮扶的么?伊拉克现政府还能说什么?人民一度处于水深火热的生存环境,百姓是弱势群体,百姓还能抗争什么?可恨一代袅雄萨达姆的怨魂何时才可昭雪?!


用户听松闲人


这就是国际上通用的规则:利益为先。实力决定了国际地位:经济、科技、军事……现今的世界形势,仍然是美国一家独大:超级大国。而排在后面的是:俄罗斯、中国等世界强国,也就是:一超多强。

如今随中、俄实力的上升,拉近了与美国的差距。然而,若是想真正能与之一争短长,还早!

谁去控告美国?没一个国家肯去: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国际形势同社会上各家过日子是如此相似:没利益的事,谁会干?哪国控告美国,意味着与美直接敌对,仅次于向美直接开战。后果是什么:面对美为首的西方国家的制裁,暗里的手段就不说了。别忘了:整个西方国家(包括日本、澳大利亚等),都以美国为马首。它们说白了就是美国的小弟。

惹上这么个大麻烦,又没什么好处,各国无论如何都不会出头。再者来说,国际法庭不过是美国控制的一个机构,即便有国控告。这么个小机构又怎么敢判其有罪?

明知其不可为,也就没有人肯为:反正也是徒劳。世界各国的领导人,还没有傻到这地步!!

利益为先,是各国对外交往的唯一原则,绝没有之一!!


儒道之主


老布什发动海湾战争,有联合国授权,萨达姆有错在先,占领特威特授人以柄,实属咎由自取;小布什发动伊拉克战争,无联合国授权,仅以莫须有的“制造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为由,颠覆了伊拉克合法政权,绞死了总统萨达姆!这场悲惨的不义之战,凸显了联合国的无能,是国际法的奇耻大辱,更是对《联合国宪章》国家主权原则的公然践踏!

至于为什么没有国家去国际法庭状告英美,谁去?中国还是俄罗斯?如果连中俄这样的核大国都无能为力,世界上还有哪个国家敢冒美国之大不韪,去国际法庭击鼓升堂状告老美!国事家事个人事,事不同理同,自己还没强大,时机还不成熟,盲目行事,必生祸端!国家利益,至高无上,如果因小失大,断送了中华民族崛起复兴之国运,定将成为历史罪人!


苏北九哥1



为什么没有哪一个国家去控告美、英发动的伊拉克战争,让国际法院审判他们?

答案是,没有哪一个国家的领导人是法盲、文盲,只有法盲、文盲才会这么做,为什么呢?

国际法院位于荷兰海牙,全称是(联合国)国际审判法院,简称是(联合国)国际法院,不是国际法庭。有一些人把国际法院和国际法庭混淆不清,其实是不一样的。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之一和最主要的司法机构,是主权国家政府之间的民事司法裁判机构。

重点来了,各位要记牢:1、国际法院是具有特定管辖权限的民事法院,没有刑事管辖权,无法审判个人。2、向国际法院提交案件的原告、被告都必须是主权国家。3、原告国向国际法院提交争端时,被告国同意国际法院有管辖权,国际法院才有管辖权,不同意,就没有管辖权。4、国际法院的15名法官必须分别由联合国安理会和联合国大会的绝对大多数选举同意才能任职。5、联合国安理会5国有特权,必须有一个法官名额。6、国际法院的法官从来没有判决本国政府败诉的例子。7、国际法院收到的案件,大部分是两国之间存在领土、边界纠纷,互相无法协商调解的。

知道了这些重点,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没有哪一个国家去国际法院告美、英了。去告了也没用,白告,白折腾,反而被世界各国取笑。

想去国际法院控告美、英,那就高估了国际法院的能力,低估了美、英的实力。美、英连拥有百万大军的伊拉克都不怕,难道还怕15个由自己选举、任命的法官?

作为伊拉克战争最大的受害国,伊拉克何尝不想追究美、英的责任,维护本国的主权。但是伊拉克政府从来不提,也不想提。

伊拉克政府多年以来,一直深受“伊斯兰国”、基地组织以及其他反政府武装的时不时的暴恐袭击,死伤惨重,社会动荡,生活困难。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不得不依靠美、英的军事、经济、政治等各方面的大力支援,把美、英当作自己的救命恩人。

眼前的生存权才是最重要的,没有生存权,什么都是空谈。

等到以后有空了,再改一改教科书,把责任全推到萨达姆身上就行了,反而老萨不在了,不会申辩了。

萨达姆.侯赛因永远活在伊拉克人民的记忆中。(桌椅亭)


稻田守望者9981


拳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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