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當飛機在空中發生事故,地面管制是如何協作處理緊急情況的?

她叫楊小颯


大家好!管制根據其責任範圍,大體劃分為:地面(機坪)管制,塔臺管制,進近管制,區域管制。

根據其職權管制範圍,在地面最容易發生的是航空器刮碰事故,一旦出現了這樣的事故,管制員會立即指令其他飛機滑行避開發生事故的區域,事故飛機肯定是被要求停止在原地不要動,以便調查事故原因。另外,如果飛機刮碰比較厲害,飛機有漏油,人員有受傷,地面管制員還要協調,指揮各種地面救援車輛前往事發區域進行救援。如果發生其他的一些比較大的故障,火災,地面管制員也會成為指揮救援的主角。

塔臺管制區域一般是跑道和起降區域,在飛機起飛、落地,滑跑期間發生故障,比如:五邊發動機失效,火警,起落架故障落地,操縱系統故障操縱困難,落地後衝偏出跑道,起飛衝偏出跑道等緊急情況。遇到這樣的情況塔臺管制員會關閉受影響的跑道,指揮其他飛機復飛,改換跑道或者備降,並指揮救援設備前往事發飛機附近實施救援。

進近管制和區域管制員,負責高度相對比較高的飛機。飛機在高空發生了故障,比如緊急下降,通訊失效,導航系統故障(迷航)等情況時,管制員會積極配合飛行員的請求,指揮飛機去合適的機場進行備降或者迫降,在飛機飛往落地機場的時候,管制員會將受影響的空域清空,空出專有頻率進行指揮。在不斷的移交管制權時,事故飛機會得到優先權進行落地。

根據不同的飛機故障,機組處置的方式不一樣,管制員配合的情況也不一樣,所以只能在這裡說一個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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