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3 PPP發展 把握“規範”風向標

PPP發展 把握“規範”風向標

日前,財政部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示範項目規範管理的通知》,對核查存在問題的173個PPP示範項目分類進行處置,並要求各地引以為戒,加強項目規範管理。

國家為何要對PPP項目進行清理規範?PPP模式發展方向如何?就相關問題,經濟日報記者採訪了專家學者和業內人士。

PPP改革是一項公共服務供給市場化社會化綜合性改革,近年來這一模式得到大力推廣。《通知》表示,PPP示範項目在引導規範運作、帶動區域發展、推動行業破冰、推廣經驗模式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從近期核查情況看,部分示範項目存在進展緩慢、執行走樣等問題”。

去年11月,財政部發布文件,提出“進一步規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運作,防止PPP異化為新的融資平臺,堅決遏制隱性債務風險增量”,要求各省級財政部門應於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本地區項目管理庫集中清理工作。

財政部4月28日發佈數據顯示,截至3月末,全國PPP綜合信息平臺項目管理庫累計項目總數7420個、投資額11.5萬億元。對於項目管理庫集中清理工作的結果,統計顯示,截至今年3月末,全國PPP綜合信息平臺已累計清退管理庫項目1160個,累計清減投資額1.2萬億元。

中央財經大學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治理研究院院長曹富國認為,包括示範項目庫在內的“清庫”工作表明,政策層面致力於規範和可持續發展的決心是毫不含糊的,即使是示範項目也不能例外,“清庫”結果也向PPP市場各方發出追求“真PPP”的強有力的積極信號。

“此次對核查存在問題的PPP示範項目進行分類處置,體現了國家促進PPP健康發展的明確態度,只有真正糾偏、堅持正確方向,PPP才能走得更為長遠。”北京榮邦瑞明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彭松說。

財政部對核查存在問題的173個示範項目分類進行處置。其中,將不再繼續採用PPP模式實施的包頭市立體交通綜合樞紐及綜合旅遊公路等30個項目,調出示範項目名單,並清退出全國PPP綜合信息平臺項目庫;將尚未完成社會資本方採購或項目實施發生重大變化的北京市豐臺區河西第三水廠等54個項目,調出示範項目名單,保留在項目庫,繼續採用PPP模式實施。

此外,對於運作模式不規範、採購程序不嚴謹、簽約主體存在瑕疵的89個項目,由有關省級財政部門會同有關方面抓緊督促整改,於6月底前完成。逾期仍不符合相關要求的,調出示範項目名單或清退出項目庫。

據統計,30個退庫項目總投資額約為300.2億元,54個調出示範項目總投資額約為1584.8億元,89個限期整改項目總投資額約為4817.9億元。《通知》要求,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妥善做好退庫項目後續處置工作。

“此次財政部對存在問題示範項目的處置分三類進行,對於那些已經進入執行階段的項目,並沒有採取簡單辦法要求直接清退,而是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整改。這樣做解除了一些社會資本考慮的PPP項目採購完成後,政府單方面不予執行的疑慮,並且在很大程度上保護了社會資本參與PPP的熱情和信心。”彭松表示。

《通知》強調,各地要加強項目規範管理,包括夯實項目前期工作、切實履行採購程序、嚴格審查簽約主體、杜絕違法違規現象、強化項目履約監管。

《通知》還強調,堅持政企分開原則,加強PPP項目合同簽約主體合規性審查,國有企業或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不得代表政府方簽署PPP項目合同,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不得作為社會資本方。

對於PPP下一步的發展,財政部金融司司長、PPP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王毅此前表示,要從單純關注項目落地數量,向關注項目規範性轉變;從重視增量項目,向更加重視存量項目轉變;從關注短期效益,向關注中長期效益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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