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男友是自由戀愛,當初我們在一起的時候,我們沒有考慮其他的原因,我們完全就是喜歡對方才跟對方在一起的。
在一起的日子我們真的是非常的開心,每天男友都會接我下班,下班後我們會一起去吃飯看電影什麼的。
轉眼我們相處也有了一年的時間,雙方父母覺得我們年齡也都大了,所以他們也希望我們可以早點結婚。
我們父母很早就見過男友,他們對男友的印象都還不錯,所有在結婚的問題上父母也沒有太反對我們,他們覺得會只要是我喜歡就好。
男友的父母也見過我,他們也很喜歡我,並且我去他們家經常會給他們一家做飯,因為我父親就是廚師,我耳濡目染也就會做點菜。
男友的父母聽說我們要結婚也很同意,就這樣我的父母就跟男友的父母見面了,來商量我們結婚的事情。
沒想到的是在商量房子的事情上,男友的父母說了一些話讓我聽了有些不高興了。
男友的父母說他們家出首付的錢買房子,而房子要寫上男友自己的名字,並且將來我們還要一起還房貸。
房子裝修的錢還要我們家出,最可氣的是他們家就因為買房子還不出一分錢彩禮了。
當我父親聽到後很鎮定的說道:既然這樣你們家就不用買房子了,我們家來買房子,不過房產證上寫的是我女兒的名字。
你們家不用買房子那麼久請給彩禮吧,按照咱們當地的規矩,彩禮一個給十八萬八,錢我們會留下,房子就當是我們家的陪嫁了。
聽到父母的話讓我真的覺得很驕傲,而男友的父母則沒什麼話可說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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