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5 上林县检察院发挥职能优势,助力平安建设工作!

点击“南宁上林检察”,关注我们

为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平安建设工作的参与度和知晓率,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2018年6月14日,上林县提升群众安全感推进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在锦林大厦广场举行,上林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韦家杰带领检察干警参加。

上林县检察院发挥职能优势,助力平安建设工作!

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现场

活动当天,我院以展示宣传板报、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咨询台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向过往群众解疑释惑、宣传有关政策法规、检察机关工作职能及近期检察院工作重点。

上林县检察院发挥职能优势,助力平安建设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韦家杰

给群众发放宣传资料

上林县检察院发挥职能优势,助力平安建设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韦家杰

公诉科科长、未检办主任

谭海萍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上林县检察院发挥职能优势,助力平安建设工作!上林县检察院发挥职能优势,助力平安建设工作!

群众观看宣传板报内容

本次活动,我院共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1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10余次,我院检察干警专业而热情周到的服务得到现场群众的一致好评,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根本前提。上林检察如何开展平安建设,请往下看!

一是发挥职能优势,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案件,提高办案效率,加大打击和震慑力度。

2018年,上林县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工作精神,制定了《上林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宁宇担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统筹谋划,精心部署,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和社会治安集中整治行动,全力提升群众安全感。

4月28日,我院依法对一名潜逃2年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提起公诉;5月29日,一审由我院提起公诉的韦荣坚等15人涉黑案在县法院进行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组织、领导者韦荣坚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和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被告人周柳温等14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至三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是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大对控告、申诉的宣传,对群众的控告、申诉及时办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反馈。

2017年以来,上林县检察院依托综合检务服务中心和各类信访接待平台受理各类信访案件88件次(其中检察长批办案件19件),均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反馈。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拓展案源渠道和加强部门沟通挖掘案件来源等方式,主动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对遭受犯罪侵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且生活陷入困难的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给予司法救助7件7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

三是履行法律监督新职能,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准确把握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新方式,推进公益诉讼改革取得良好成效。

上林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以“公益”为核心,紧密结合我县实际,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截止目前,上林县检察院已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诉前程序案件2件,食品药品安全诉前程序案件1件,国有财产保护诉前程序案件1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诉前程序案件1件,上林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实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改后确定的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四大领域全覆盖。

公民如何参与“平安创建”活动?

1. 向司法机关或基层组织提供、举报社会治安信息和违法犯罪线索。

2. 遵纪守法,不做违法犯罪的事。

3. 积极做好自身防范,防止受到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侵害。

4. 积极参与治安志愿队伍、积极参加巡逻执勤。

5. 搞好邻里和睦,邻里之间互帮互助,构建平安街道、平安村庄。

文字:廖受金、何秋艳

期数:【2018】第48期,总第247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