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9 丁建剛:這次不是調控 是嚴打

丁建剛:這次不是調控 是嚴打

讀懂中國樓市

昨天,謝絕了多家媒體 的採訪。

因這些媒體所提的問題都是:如何看待這一次房地產市場調控的升級?

把這次行動理解成調控,理解有誤。

這份《通知》,無論從哪個方面來看,都不是一份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文件,而是一份整治房地產市場秩序的文件,或許可以理解為:對房地產市場亂象的嚴打。

一、為什麼說不是調控 是嚴打?

1. 通知的標題就非常明確的表述了主題。

開展打擊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的專項行動。

2. 參與的部門,罕見的有中宣部、公安部、司法部、市場監管總局等。

這些部門顯然不是房地產調控的管理部門。

3. 文件通篇都沒有看到“抑制房價過快上漲”等過去調控文件中常出現的語句。

二、打擊的行為和現象 非常明確

1. 是打擊操縱房價房租、捂盤惜售、捏造散佈虛假信息、製造搶房假象、哄抬房價、違規提供“首付貸”等投機炒房團伙;

2. 是打擊暴力驅逐承租人、捆綁收費、陰陽合同、強制提供代辦服務、侵佔客戶資金、參與投機炒房的房地產“黑中介”;

3. 是打擊從事違規銷售、變相加價、一房多賣、霸王條款、價格欺詐以及限制阻撓使用公積金的房地產開發企業;

4. 是打擊發布不實房源和價格信息、進行不實承諾等欺騙、誤導購房人的虛假房地產廣告。

丁建剛:這次不是調控 是嚴打

三、30個城市先行 或許不止這30個城市

30個先行的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天津、南京、蘇州、無錫、杭州、合肥、福州、廈門、濟南、鄭州、武漢、成都、長沙、重慶、西安、昆明、佛山、徐州、太原、海口、寧波、宜昌、哈爾濱、長春、蘭州、貴陽。

先行,也許不止於這30個城市。

四、治理亂象 治標更需治本

房地產市場走過了整整20年,理論上應該越來越成熟,越來越規範。房地產市場的相關法律法規,也已經不算少,特別是各類調控措施層出不窮。

而經過了20年發展的中國房地產市場,到了今天為什麼突然會亂象叢生呢?

亂象因何而生?

房地產市場諸多亂象,是因為市場已經完全被扭曲。

2016年“9·30”嚴厲的房地產調控以來,為抑制暴漲的價格,達到“價格環比零增長”的目標,地方政策出臺“限價”政策,限制商品房的備案及銷售價格。

但是,限價只能限住商品房,不能限二手房。很多城市就出現了市場“價格雙軌制”,一二手房之間價格倒掛,形成了巨大的顯性套利空間。

巨大利益的驅使下,眾多熱點城市出現“萬人搶房”的場景。同時也滋生了倒賣房號、權力尋租的社會腐敗現象。

為遏制社會不公與腐敗,地方政府調控面臨艱難選擇,不得不再出臺“搖號”政策,堵限價政策的漏洞。

不搖號,權力尋租、倒賣房號現象充斥市場;搖號,市場同樣亂象叢生…

搖號政策是為限價政策打補丁,但搖號更強化了商品房投資屬性,並使商品房的利潤空間福利化、全民化、彩票化。

丁建剛:這次不是調控 是嚴打

治亂象,治標更需治本。

我們目前市場治理的邏輯,是“堵”不是“疏”。這就註定了堤壩越築越高,市場形成了懸河,甚至是“堰塞湖”。

新的市場問題和亂象會不斷的出現,政策的“補丁”永遠打不盡。

只要有巨大的利益存在,就永遠會有人尋求各種政策的空子和漏洞。

這次,長沙市政府對房地產市場調控的理解是:不是供求關係的問題,而是炒房和反炒房的鬥爭。

本人同意前半句的判斷。面對一個以投資屬性為主的市場,價格不是供需關係決定的,而是預期決定的。

假定所有人都認定長沙的房價到今年年底會上漲一倍,那麼,全中國乃至全世界的資金都會湧向長沙,無論多大供應量都會被市場吞噬。

至於炒房,沒有嚴格意義上的法律界定,也不是違法行為,不應該是打擊的對象,要打擊的應該是違法違規的亂象。

面對亂象叢生的市場,所謂的“長效機制”的建立,諸如“房地產稅”、“租購併舉”等法律法規的建立和完善,已經時不我待。

官方必須儘快尋找出能夠立即起作用的,可行的,有效的法律和經濟措施,來替代目前的限價等政策。

比如香港的“雙辣政策”,就值得借鑑。多套房的梯級稅率、按照持有的時間徵收高額的額外印花稅等等。在商品房交付一年之內出售,需繳全額的20%,逐年遞減,五年之後,此稅為零。

這既抑制了短期的投機,又不傷害真正的住房需求和改善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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