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4 《檢察日報》:感情糾葛心生恨 放火報復責難逃

本報訊(記者 張吟豐 通訊員 麻岸芬 麻冬先)一對新婚夫妻,丈夫卻對突患重病的妻子不理不顧,也不支付任何醫療費用。6月19日,犯罪嫌疑人張某被湖南省吉首市檢察院以涉嫌遺棄罪依法批准逮捕。

2017年6月,吉首市檢察院收到一份請求支持起訴申請書。檢察官在與申請人符某溝通後瞭解到,符某和張某是一對新婚夫妻,婚後不久,符某突然身患重病,為了治病,符某花光了所有積蓄並欠下了鉅額債務。其間,作為丈夫的張某卻對其不理不顧,既不照料符某,也不支付任何醫療費用。無奈之下,符某一紙訴狀將張某訴至法院,請求張某履行夫妻扶助義務,承擔部分醫療費用,同時向吉首市檢察院提出申請請求該院支持起訴。檢察機關審查後,作出支持起訴的決定,向法院發出支持起訴意見書。

然而,張某不但仍然拒絕履行扶養義務,甚至選擇了逃避出庭,致使民事訴訟程序無法進行,符某的合法權益一直不能有效實現。檢察官多次聯繫張某,對其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告知其應履行的法律義務以及不履行需要承擔的法律後果,但張某依舊選擇逃避。2018年3月28日,符某久病不治,帶著遺憾離開人世。

經審查,檢察機關認為,張某的行為已然觸犯刑法第261條:“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之規定,涉嫌遺棄罪。在固定了相關證據後,檢察機關將案件移送吉首市公安局,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張某的刑事責任。

5月7日,吉首市公安局對張某涉嫌遺棄罪立案偵查。6月19日,吉首市檢察院對張某依法批准逮捕。目前,該案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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