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4 縣令智斷盜竊案

有旅客晚上住宿在客棧,第二天五十兩銀子丟了。當晚並無他人同宿,旅客懷疑是店主偷了自己銀子,於是控告到縣衙。但店主堅決否認偷了旅客銀兩。案件陷入僵局。

縣令是明察秋毫之人。眉頭一皺,計上心來。

縣令命令店主伸出手掌,用硃砂筆在店主右手手心寫了一個“贏”字。告訴店主說:“你舉起右手,跪在衙門口石階之下。如果太陽曬了很久,這個‘贏’字還在,那麼就判你贏。”店主聽了,內心竊喜,按照縣令吩咐去跪了。

縣令智斷盜竊案

另一方面,縣令秘密派幹練衙役去客棧,跟店主妻子說:“你丈夫已經招供偷了旅客銀兩,我們來起獲贓物。你帶領我們去。”店主妻子非常狡黠,說不知道丈夫有盜竊行為。衙役見一計不成,就把她拘傳到了縣衙。

到了縣衙裡面,店主妻子遠遠看見丈夫跪在縣衙外面石階下,神色變得不安。縣令也對她說了一遍衙役之前講的話,店主妻子沉默不答。

縣令智斷盜竊案

縣令見狀,在大堂上對店主遠遠喊道:“你的‘贏’字還在嗎?”店主急忙答道:“在”。“贏”與“銀”發音非常接近。店主妻子把縣令的話聽成了“你的銀子還在嗎?”以為丈夫確實已經招供,自己也不敢隱瞞,於是供出了藏銀子的地方。

衙役根據供述,果真找到了五十兩銀子。店主和妻子因為盜竊,被縣令各打了八十大板。

縣令智斷盜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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