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4 參與非法集資被坑 入戶強行索要犯法

林州一對年過花甲的老人由於法律知識缺乏,採用長時間非法入住他人住宅的方式索要集資款,最終觸犯國家刑法,受到了法律的處罰。昨日,林州市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刑事案件,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某、石某某拘役二個月,緩刑二個月。

參與非法集資被坑 入戶強行索要犯法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7年3月5日下午15時許,在林州市城郊鄉北關西村的被害人李某某家,被告人張某某、石某某夫婦以找李某某討要融資款為由,未經李某某、原某某夫婦和為李某某看家的李某甲同意,私自聯繫開鎖公司人員打開李某某家屋門門鎖,後張某某、石某某從2017年3月5日至2017年4月11日一直居住在李某某家。期間,公安民警曾規勸二人離開,但二人均未離開。

鑑於二被告人當庭認罪、悔罪,具有坦白情節,以前一貫表現良好,且考慮到系索要融資款的前因及未造成嚴重危害後果,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參與非法集資被坑 入戶強行索要犯法

法官在此提醒大家,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這也意味著一旦參與非法集資,參與者利益不受法律保護。經人民法院執行集資者仍不能清退集資款的,則由參與者自行承擔損失。同時,再次敬告廣大人民群眾,不要心存僥倖,發財心切,要懂得“天上不會掉餡餅”、“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的道理,對“高額回報”、“快速致富”、“一夜暴富”的所謂投資項目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不要上當受騙,將一生的血汗錢付之東流。

參與非法集資被坑 入戶強行索要犯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