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4 小型汽車科目二考試內容有什麼變化?

答:原來規定小型汽車科目二訓練項目共10項,包括:樁考、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側方停車、通過單邊橋、曲線行駛、直角轉彎、限速通過限寬門、通過連續障礙、百米加減擋、起伏路行駛。考試其中的4項,必考項目為樁考、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側方停車3項,其他項目中隨機選考1項。實踐中反映,小型汽車科目二考試存在部分考試項目針對性不強,如通過連續障礙、通過單邊橋等現實生活中已不常用,學員大多靠背口訣應試。為提高考試的針對性和實用性,123號令優化了小型汽車科目二考試項目:

一是簡化了樁考考試線路,改為倒車入庫,取消兩個樁位之間的移庫要求。二是將百米加減擋、起伏路行駛等兩個項目調整至實際道路駕駛考試中。三是取消限速限寬門、通過連續障礙、通過單邊橋3個項目。調整後考試項目由原來的“訓練10項、考試4項”改為“訓練和考試均為5項”,即樁考、坡道定點停車與起步、側方停車、曲線行駛和直角轉彎5個項目。

此外,在科目二場地考試中,將用施劃標線替換現有的標杆,防止考生以標杆為基準點背口訣應試,使考試更貼近現實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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