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对于举报长生疫苗的员工,你认为给什么奖励最好?他会有奖励吗?

风云一点通


自己获得高额的利润,而对员工的收入却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这是马克思资本论的精髓。现在不光是榨取剩余价值,还发展造假获取巨额利润,这是把马克思资本论发展到极致。那么巨额利润用于自己超级的腐化,穷凶极恶的耀武扬威的生活更是所有国家资本所不能及。其良心已经把鱼肉国民而快心的地步。似想这类人渣将是凌迟也不足以国人之恨。看国家法律如何处置,国人拭目以待。合法合规保护举报人,奖励举报人应该形成法律,制度。保证更多的举报,促进社会进步。


36福缘


我觉得眼下最重要的还不是奖励,而是国家应该想办法保障举报人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之后,再来淡奖励之事。

可以说因为这位员工有良心的举报,得罪了不少利益团体,先是该厂的相关高管人员的利益遭受毁灭性打击,不排除有人想报复该举报人的可能;然后由于举报也将当地对长生生物生产假疫苗充当保护伞的相关组织或人员的利益予以了曝光,难保他们现在不想致举报人于死地;甚至该厂的少数员工也会因为举报而让自己待遇下降或丢了饭碗也会对举报人恨之入骨。这种事情都是有前车之鉴的,前些年报道地沟油的那位记者就惨遭了不测。

因此,我觉得国家应以长生生物假疫苗举报人这件事作为一个开端,建立群众对假食品、假药品举报保护机制和奖励机制,在保证举报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基础上,再给予举报人重奖,形成对假食品、假药品的民众有力监管社会体系,让造假者无处我遁形。

在解决举报者的安全和工作问题之后,再来考虑奖励问题,国家可根据举报的案件挽回多少生命财产损失设立不同级别的奖励标准,暂可考虑设立一般性奖励、重要奖励和巨额奖励等三个等级。

长生生物举报人举报假狂犬疫苗,将长生生物见不得光的丑恶行为公诸于众,才使得该厂生产的假狂犬疫苗不能得以上市而注射到受害者或儿童身上,及时阻止了不法企业对公众生命安全与健康的侵害,挽救了无数人的生命,属于重大立功表现,国家应给予其巨额奖励,并妥善解决好他因举报丧失的工作。

但从以往的情况看,举报人尚未得到国家奖励,而且此次举报人有可能同样难以得到国家奖励;如果那样就实在令人遗憾。我强烈呼吁国家对举报涉及食品、药品造假领域的问题的举报人及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此次举报长生生物假狂犬疫苗的那位朋友给予重奖,以弘扬社会正气,调动全社会对假药品、假食品监管的积极性,铲除假食品药品仍以滋生的任何社会空间。


开伟观察


一家大型的正规医药公司为了攫取利益做出了泯灭人性、丧尽天良的举动,无疑会让公众深感气愤,如果没有那位内部员工的举报,很可能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公众还将被蒙在鼓里,继续使用着那些劣质的假疫苗。

不管奖励金额的多少,这个举报者的行为应该值得我们的肯定。因为没有他我们更多的人会继续受到假育苗的威胁,想想都觉得后怕。如果没有这个举报,假育苗的事件也不会公布出来。

举报者的行动应该得到最大的肯定,对举报者的隐私我觉得有关部门能够重视。对举报者隐私的保护才是给他最大的安全,以后更多的举报者才会站出来指出违法的事件、给我们的社会带来更多的安全感。

个人观点,觉得回答不当请理解。


没得比官网


我认为举报人不管出于什么目的而举报,企业的违法犯罪行为,只因为举报人正确的举报给这种不法的企业,遭到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使得不能长期危害社会的,危害人们的生命健康的行为得到了终止,给社会清除了毒瘤,也得到了广大民众的认可,就应该对于这种义举应该进行奖励。


一步健康


关于举报人为何举报,公开报道的说法是因该公司内部分配有矛盾而本人不满引起的。姑且不论其真伪,仅实名举报便应予鼓励并实质性奖励。

事情明摆着,过去企业就这么做了,却因没人举报而持续生产不断地谋财害命,之后还会继续下去,想想是否太恐怖了?!

因为举报,这事才得以暴露,才会引起社会乃至高层的重视,揭开了冰山一角。这与国与民都是大利,就该予以奖励,以迅速惩治不法人员,杜绝此类犯罪行为。

至于其本人的行为如有其他的不当之处也应该有所区别,或者说另行处理,不能功过不分,模糊对待。一句话,对这个事件的举报有功,有关部门就应该论功行赏。


郭雄333


个人认为举报长生的人应该给予超高待遇,毕竟估计目前罚款长生就是70亿,给个10亿奖励我认为也不多!

但实际极有可能,给予一张奖状,然后在家等报复,等死!个人认为这几率更大!

而且如果这人被报复致死估计也不会见报吧!


混沌信念


对于这件事,举报者是冒着生命危险做出的决定,也为全国来

之世界的患者生命安危作出的选择应该重讲同时

还要保护好他和家人的人生安全致关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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