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9 汨羅:首次採用七人合議庭公開審理重大刑事案件

汨羅:首次採用七人合議庭公開審理重大刑事案件

湖南法院網訊 7月26日上午,汨羅市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被告人李明利等盜竊、破壞易燃易爆設備一案。該案合議庭由3名法官、4名人民陪審員組成,這是今年4月27日《人民陪審員法》公佈實施後,汨羅法院首次依法適用七人合議庭模式審理的案件。

公訴機關指控,2016年7月至2017年9月期間,被告人李明利等相互勾結,來到汨羅,通過租用農田對外宣稱堆放肥料,實則開挖農田,將埋在田地中的輸油管道挖出,打孔安裝閥門盜竊輸油管道內的柴油,然後以低於市場價轉賣他人,盜竊柴油價值共計2223276元。這是汨羅“打孔盜油”系列案,第二件開庭審理的案件。

人民陪審員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民群眾有序參與司法的直接形式,是社會主義民主在司法領域的重要體現。此次的七人合議庭是今年《人民陪審員法》新增的一項審判制度,依照規定,人民法院對可能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社會影響重大的刑事案件,由人民陪審員和法官組成七人合議庭進行。人民陪審員參加七人合議庭審判案件,對事實認定、獨立發表意見,並與法官共同表決,有利於實現法律價值和社會價值的有機統一。

審理此案的人民陪審員是從汨羅法院人民陪審員庫中“搖珠”選定,並由監察室參與選定程序,全程監督並留痕。庭審前,合議庭組織4名人民陪審員瞭解了案件的基本情況,並向他們講解了人民陪審員的權利和義務等相關事項。

由於該案涉案人數多,案情複雜,根據合議庭合議,該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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