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9 安徽原副省長涉案33億,父母還住在村裡

來源 | 長安街知事、人民日報客戶端

“安徽股神”、“金融奇才”陳樹隆的案件詳情終獲公開:其涉案總金額達33億之巨,怪不得中紀委痛斥其“經濟上貪婪”。

安徽省委原常委、原常務副省長陳樹隆在長達23年時間裡(1994年至2016年),一路升遷一路腐敗,涉嫌受賄2.758億、利用內幕消息獲利1.37億,濫用職權致國家損失更是高達29.16億!

安徽原副省長涉案33億,父母還住在村裡

陳樹隆受審

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陳樹隆年近9旬的父母住在安徽巢湖一個叫後丁莊的村子裡,房屋在當地很普通,一點不顯眼。當2016年中央巡視組進駐安徽時,他申報個人資產為3000萬。即便如此,也已在該省所有幹部中排名第一,由此引起巡視組注意。

安徽原副省長涉案33億,父母還住在村裡

陳樹隆父母家

此前介紹過,在雙開通報中被中紀委指“經濟上貪婪”的大老虎並不多,除了黃興國、孫懷山,還一個就是陳樹隆。而且他還是首個被指“將商品交換原則帶入黨內政治生活”的落馬高官。

對於他的貪婪,中紀委曾詳細介紹過,被吹捧為“安徽股神”的他,實際上是利用自己熟悉股票、期貨交易的專長以及在金融行業積累的人脈資源作案。

具體來說,他表面上招商引資,然後給這些公司大量優惠,最後利用職權購買原始股、炒作股票,進而獲取暴利。

據檢方指控,陳樹隆是從1994年便開始收錢,當時他正擔任安徽國債服務中心主任。開始時,他利用職權為私營企業主炒作期貨、拆借資金提供幫助,為對方帶來了巨大利益,然後向對方索取回報。

打這裡開始,他的慾望就如潰堤的洪水般,一發不可收拾。從1994年到2016年,從一名處級幹部直至副省級,涉案金額也以數十億計。

安徽原副省長涉案33億,父母還住在村裡

陳樹隆的落馬不僅坑了自己,還帶壞了妻子、弟弟、侄女等人。檢方指控,其妻王傳紅、其弟陳樹堂均曾收受他人財物。而且中紀委曾披露,他的第一桶金就是打著“弟弟炒股”的名義,找私企老闆要了一千多萬。

此外,其弟陳樹堂、侄女多年幫他擔任操盤手,陳樹隆自己藏身幕後指揮下單。除了炒股,他還為一些企業老闆辦事,然後以親戚的名義入股這些老闆的項目,從中分紅。

既想當大官、又想發大財,如今的陳樹隆可謂“竹籃打水一場空”。也就怪不得他會在反腐專題片《巡視利劍》之中公開懺悔道:

我要想告訴黨政領導幹部的一個教訓就是,當官就不要發財,發財就不要當官。從政就好好地從政,經商就好好地經商。否則的話必然是像我這樣人財兩空,後悔莫及。

2018年7月27日,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共安徽省委原常委、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陳樹隆受賄、濫用職權、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一案。

建省廈門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1994年至2016年,被告人陳樹隆利用擔任安徽省國債服務中心主任、安徽省信託投資公司總經理、合肥市副市長、蕪湖市市長、蕪湖市委書記、中共安徽省委常委、秘書長、常務副省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發展、項目開發、融資貸款、投資入股、職務晉升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妻子王傳紅、弟弟陳樹堂等人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758億餘元。

2009年至2011年12月,被告人陳樹隆擔任中共蕪湖市委書記期間,在引進和建設相關項目過程中,違反組織議事、決策程序,擅自決定給予相關企業設備補貼,造成財政資金損失共計人民幣21.24億元;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等,擅自決定對相關企業返還土地出讓金,造成財政資金損失共計人民幣7.92275億元。以上造成國家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29.16275億元。

2009年至2015年,被告人陳樹隆作為相關股票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員,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買入上述股票,累計成交金額共計人民幣1.21257411億元,非法獲利共計人民幣1.3746627億元;洩露內幕信息導致他人買入上述股票,累計成交金額共計人民幣3 205.8285萬元,非法獲利共計人民幣3 031.1731萬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陳樹隆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陳樹隆還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福建省、廈門市兩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新聞記者和各界群眾60餘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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