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6 犬主被行拘10日 5年內不得養犬

8月11日,在成都市成華區萬年場街辦一小區內,發生一起犬隻傷人事件。昨日下午,成都市公安局成華區分局通報了該事件相關情況。

成華區公安分局萬年派出所所長廖炳權通報稱:8月11日9時10分左右,派出所接到分局指令,轄區一小區內,一名男孩被狗咬傷。接到報警後,民警立即趕到現場,發現一隻德國牧羊犬咬傷一名男孩。民警及時控制傷人犬,並與現場群眾一同將男孩送到醫院救治。

與此同時,民警將傷人犬隻和犬主人,帶到了派出所進行調查。通過調查發現,這隻德牧犬在沒有使用犬繩牽引的前提下,養犬人在小區內遛狗時,將男孩撲倒並咬傷。

警方調查顯示,養犬人趙某某所飼養的犬種屬於“成都市養犬限養區禁養22種烈性犬”之一,針對其違規飼養烈性犬種的行為,根據《成都市養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三十九條之規定,8月11日,萬年派出所對趙某某罰款100元,並將傷人犬強制收容;另外,針對趙某某違規飼養烈性犬且不採用狗繩、嘴套等有效約束措施,放任其犬隻將男童咬傷的行為,8月13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之規定,趙某某因構成故意傷害的違法行為被成華區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500元。同時按照規定,趙某某在5年內不得養犬。

據瞭解,該男孩目前傷情平穩。同時,養犬人趙某某已與傷者家屬達成了初步的賠償共識。13日,趙某某已先期墊付了4000元的醫療費用,後期的治療費用等,趙某某也承諾將依法承擔。

成華區公安分局治安科科長王沁介紹,2010年施行的《成都市養犬管理條例》,早已對養犬人履行的義務、責任等進行了明確規定。根據規定,包括中華田園犬、秋田犬等22種烈性犬,禁止在限養區內養。而根據《條例》規定:限養區指本市中心城區及其他區(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限養區域。

王沁表示,下一步,公安機關將加大工作力度,集中開展整治行動,對發現違法、違規的犬隻和犬主,將堅決依法依規予以查處。同時,市民如發現敞放狗、流浪狗、禁養狗等,均可撥打110進行舉報。

另外,他提醒,養犬人可關注 “蓉城犬管”微信公眾號,詳細瞭解為犬隻辦證、文明養犬等知識。

養犬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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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種禁養烈性犬:比特鬥牛梗犬、斯塔福梗犬、阿根廷杜高犬、巴西非拉狗犬、日本土佐犬、意大利卡斯羅犬、中亞牧羊犬、俄羅斯高加索犬、西藏獒犬、意大利扭玻利頓獒犬、法國波爾多獒犬、英國馬士提夫犬、秋田犬、德國牧羊犬、川東犬(重慶犬)、牛頭梗、紐芬蘭犬、愛爾蘭獵狼犬、昆明狼犬、蘇俄牧羊犬、大丹犬、中華田園犬(土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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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犬相關規定:●應當為犬隻辦證 ●犬隻傷害他人的,應立即將被傷害人送醫療衛生機構診治,先行墊付醫療費後,依法承擔責任 ●禁止在機關辦公區、醫院、幼兒園、學校教學區和學生宿舍區、單位集體宿舍區等區域養犬 ●限養區內養犬戶每戶限養1只犬;盲人和肢體重殘人每人限養1只導盲犬或扶助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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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犬出戶規定:(1)將犬隻裝入犬籠、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使用犬繩牽領 (2)為犬隻佩戴標識牌 (3)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及其他行人 (4)對犬隻糞便即時清除 (5)及時制止犬吠和犬隻攻擊行人的行為 (6)不得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車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攜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車時,應徵得駕駛員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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