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9 晋中市“1+7+7”制度体系全面深化改革

晋中市“1+7+7”制度体系全面深化改革

新建成的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 刘勇摄

创新制度机制 激发内生动力

本报讯(记者张谦)8月14日,记者从晋中市了解到,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亲自”、省委“三个三”抓改革工作法,将其细化、具体化为晋中实践,该市积极创新改革工作制度机制,围绕市委“七个紧紧抓住”工作要求,制定了《晋中市全面深化改革“1+7+7”工作制度》,形成了一整套抓改革的制度体系,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此次出台的“1+7+7”工作制度包括,“一规则”即《中共晋中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七办法”即《晋中市全面深化改革事项确定办法》《晋中市全面深化改革方案制定办法》《晋中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亲自施工办法》《晋中市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办法》《晋中市全面深化改革督察督办办法》《晋中市全面深化改革成效评估评议办法》《晋中市全面深化改革先进经验复制推广办法》和推动落实以上制度的“七细则”。

据了解,《中共晋中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规定了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的指导思想、组织架构、职责任务,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会议制度、工作机制和改革任务的实施流程等内容,绘制了承接类改革、试点类改革、自主改革任务推进实施流程图和施工过程。

同时,对应制定的“七办法”中,《晋中市全面深化改革事项确定办法》明确了改革事项确定主体、事项来源及改革事项环节;《晋中市全面深化改革方案制定办法》对牵头部门和市委改革办的责任分工及改革方案制定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晋中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亲自施工办法》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市领导、牵头部门负责人、改革办负责人的责任进行了说明;《晋中市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办法》建立了统筹推进、定期协调、台账推动、重大问题解决、决策咨询服务、“双随机一报告”、改革成效反馈通报、改革事项销号、推广复制等9项机制;《晋中市全面深化改革督察督办办法》明确了市委改革办负责提出改革督察计划、督察方案,负责改革督办。市委“三个清单”督察落实办公室实施改革督察及督察督办的原则、内容、方法、程序、结果运用、队伍建设等内容,推进改革举措落地。同时,明确分类发出督察交办、提示、督办、约谈函,确保督察督办规范见效;《晋中市全面深化改革成效评估评议办法》核心内容包括年底对各县(区、市)全面深化改革实行第三方综合评估。对市级全面深化改革实行第三方专项评估和集中评议相结合,原则上每年筛选5项改革实行第三方专项评估,其他改革进行集中评议。第三方评估和集中评议市级全面深化改革前进行自查评估,自查评估结果作为第三方评估和集中评议的重要依据,并把评估评议结果纳入年终考核;《晋中市全面深化改革先进经验复制推广办法》中指出推广主要是指市域内改革成效、经验的推广,复制主要是指市域外改革经验、做法复制,并明确了推广复制工作由分管市领导牵头,市委改革办统筹协调,牵头部门具体落实。

此外,为深入推动“一规则”“七办法”的落实,晋中市还出台了《中共晋中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晋中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市领导分工负责制运行细则》《晋中市全面深化改革决策咨询工作细则》《晋中市重大改革事项论证听证实施细则》《晋中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台账管理细则》《晋中市全面深化改革考核实施细则》《晋中市全面深化改革宣传工作细则》等“七细则”,对具体机构、具体程序、具体机制运行办法做出了细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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