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开学第一天,初中生就被学校围栏刺穿下巴,学校该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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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个神,看着都心慌。视频中一男孩挂在围墙上,后来连同截下来的围栏被送往医院。整个下巴被刺穿,应该伤的不轻。



01 学生翻围栏被刺穿下巴,学校该不该担责呢?

从家长角度想,学校该担责。孩子交给了学校,学校就要保障安全,孩子在学校出事故,是由于老师看护不到位所致,孩子翻越围栏是学校教育不到位。所以学校不但要担责,还要担全责。



从学校角度来看,学校有大门供学生出入,大门才是正常出入的地方,而围墙不是,学生翻越围墙,明知道有危险还冒险翻越,是违纪行为,造成的后果也是自身原因。学校教职工看护的范围局限于人多的地方,不可能注意到偏僻的围栏,老师没有看护失责。平时老师始终教育学生要注意安全,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由此造成的事故应该由学生自己负责。要学校另外赔款,不可能。



02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怎么办?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 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事例可见,此学生翻越围栏,很明显是知道有危险的,也很明显是违纪的,所以学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至于学校,笔者认为,学生受伤后,学校唯一能够做的是学生平安保险和校方责任险,从保险上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其他的要求不必理会!



学生违纪,导致事故,理应由学生家长和学生买单,学校不是慈善场,老师不是学生的监护人,不能因此担责。

倘若类似事故要担责,学校就无从担起,违纪者应该承担违纪的后果,这是常识!大家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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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奇事天天有,今天又见一桩。才开学第一天,济源沁园中学就发生学生翻越校园围栏而被挂的事件,你说有门不走的孩子,值得人同情吗?出现这样的事,题主问学校该担责任吗?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学校没有一丁点责任,后果完全由学生自负!

按常理讲,中学生的认知和分辨力大都不错了,到学校上学就要遵守学校纪律,绝不能随意违反纪律。从图片显示来看,好像这个学生是挂在校外一面的围栏上,结合校方工作人员说法,男生可能是调皮,翻越护栏外出时发生意外。多亏没有出人命,但是外伤留下伤疤肯定是免不了。

看到这个男孩挂在围栏上的一幕,我就想到其平时所受到的家教,有规矩不遵守,有纪律不愿意受约束,这样的孩子早早晚晚会给你闹出点事来。有人会说,这孩子在学校出的事啊,怎么就说家教不好呢?道理很简单,如果家长重视孩子的家庭教育,孩子就清楚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

通过这件事,相信学校和家长们都会重视安全教育,这个被挂的男孩子倒成了最好的反面教材。当然,这仅是个案,如果平时家长不重视对孩子管教,中学生自我意识又特别强,安全管理反而成了最棘手的事。很多遭遇意外的青春期少年,恰是忽略自我安全保护,又自以为是感觉出不了什么事,便贸然去尝试,不出意外则罢,出了意外,后果真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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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涉及到一个关键问题:学校是“有限责任”单位还是“无限责任”单位?

绝大多数家长都认可孩子的教育需要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合力,同时将自己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承担家庭教育的义务,也积极配合学校的管理。但是也有少数的家长认为“孩子既然到了学校,就全权交给学校了,出了问题应该由学校承担全部责任”,有的甚至极端地认为,“只要是学生,无论在哪里,出了问题就由学校承担责任”。因此出现了,暑假期间孩子在野外游泳溺亡,抬着孩子的尸体去学校讨公道。即使学校定时进行安全教育,每次放假前都再次强调假期安全,也发放了《致家长的一封信》,但是家长固执地认为,因为是学生,学校就要负责。拉条幅、联系媒体、去学校或教育局上访等等,最终学校不得不以“人道主义帮助”的名义支付一笔钱。但是这样一来,也模糊了责任界限,助长了只要出问题就找学校的不良倾向。值得一提的是,某些不良媒体,非但起不了监督和如实报道的作用,反而将学校事件作为要挟和谋私利的手段,一旦获知发生了与学校有关的事故,立即像鲨鱼感知到了血腥,不择手段的获取能要挟学校的“真相”,然后和学校“谈判”,让学校买下手里的“料”,不然就发布这些“猛料”。在这种“带节奏”的报道下,也失去了公平和公正,搅混了是非曲直。

具体到题目中的事件,学校大门正常开放,可以自由通行;栅栏的设置没有违反规定;发生事件后学校立即组织救援,消防破拆栅栏将孩子救下,送往医院,已经尽到了义务。至于有的家长可能强辩说学校为什么没有教育孩子不能翻越栅栏,或强辩说栅栏旁边没有警示标志,答案很明显,作为中学生,无论是家庭教育还是之前的学校教育,还是自己的认知,都应该知道从大门出入,不能翻越栅栏。这就属于“碰瓷”的范畴了。

总之,对孩子的遭遇表示同情,但是也只能说无论孩子还是家长,最主要的是以这次为教训,以避免下次类似事故。幸好这次“生命体征基本平稳”,如果将精力用在向学校追责和追偿上面,不久的将来,还会遇到类似的事件,不过结果可能就是“无生命体征”了,时间早晚而已。


Hello翻译官


开学第一天,这位调皮的初中男生就翻越学校的铁栅栏外出,很痛心的是:因为自己脚下打滑失手,下巴被铁栅栏的尖顶刺穿了。估计抢救及时,应该没有生命危险,但对口腔会不会致残就很难说了。

根据有关的法规,这种翻越学校铁围栏出现的意外伤害,学校是应该不负担赔偿责任的。但是也有网友提到了,如果学校给学生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的话,看能不能从保险的角度给予一定的补偿。

据说当时学校的小门未开,而从正门出去要绕一大圈,这位学生不想多走路就选择了翻越围栏,而且早晨下了雨鞋子打滑。总之,悲剧已经发生,受痛苦的只能是自己。

写到这里,我不由得想起自己30多年前在学校工作的时候,也有过翻越学校铁栅门的经历。学校只有一个门卫工,虽然晚上他也在门卫睡觉,但不可能做到一天24小时都坐在门卫室。中午、晚上他还要巡视校园,还要上厕所,还要回宿舍吃饭洗澡洗衣服等。

我们有事外出或回家出差或上街买东西等,返校时门卫没人就翻铁栅栏门,有时候女老师也这样做,每一次都十分小心谨慎,但也有过恐惧和担心!诚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愿菩萨保佑这个孩子早日康复,并终生牢记这次血的教训。


山人的生活感悟


开学第一天,就发生这样的事情,这孩子也太不省心了。但,即使是这样,我还是希望这孩子能够好好的,不留下任何后遗症。这个教训,他一生都会记得,希望从此而后,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至于说的责任,必须纠正一些人认识上的误区,一旦学生出事,只要是在学校,学校就必须担责。这是完全错误的观念,这是一些学校和部门,不依法办事,息事宁人造成的不良影响。

现在,这种情况正在转变,涉及学校和学生事件,依法处理,已经开始步入正轨。最近几年,广东等地,法院受理判决了好多起学生事故案件,判决结果都是因为学校尽到了管理责任,无过错,不承担责任。正如昆山龙哥反杀案件一样,以往人死了,没错也担责,这次直接判定为正当防卫,不担责。这是法治的胜利。学校的一些案件的判决,也同样是法治的胜利!

具体到这件开学第一天的事件上,学校大门可以正常出入,而该学生不知为何一定要翻阅围墙栅栏,结果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学生进出校园走大门是人人都知的常识,学生明知故犯,违规翻阅,责任在于学生,不在于学校。

综上,这件开学第一天发生的事件,学校不存在过错,不应该承担责任。家长如有异议,可走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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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都疼!应该伤的不轻的啊!

尖锐的栅栏刺进下巴!最后身体竟然挂在上面!

但是仔细看起因!是当时大门能够正常出入,然后该生却不走寻常路!非得翻围墙!这样的事情,谁能相信这样的事情啊!
在事情发生之后,学校积极组织救援,消防破拆栅栏将孩子救下,送往医院进行手术!

万幸的是孩子生命体征基本平稳,身体并无大碍!

那么在此事件中!学校存在问题吗?答案是应该不存在的!因为该生按道理说是违纪的!明知道可能存在危险,还自己偷摸爬上去,最终造成伤害,同时学校也积极组织救援!

既然是违纪而导致的事故,理应由学生及其监护人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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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学生的性格不同,行为举止方面有很大的差异。对于学生调皮的行为,要及时加以制止和教育,否则会产生极大的危害。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学生自身不遵守校规校纪,做出危险的行为。此类事件的发生,应该依照相关规定,判断事故责任。


初中生在开学第一天因为翻学校围墙,发生刺穿下巴的意外事件,违反了校规校纪,应该自己承担相关责任。学校在开学之际,学生通过校门进出校园,而该学生没有从校门进出,反而翻越围墙是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翻围墙是件危险的事情,学生意外的被围墙上的铁栅栏刺穿下巴,是个人导致的安全事故。对于此类安全事件,学校不该承担责任。


学校与老师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看护,无法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学生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事故发生在校园,学生家长可能认为该事件由学校负全责,但事出有因,学生做出危险的行为发生意外事故,就该由学生及家长承担责任。经过此事件,学校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老师与家长要相互理解与沟通,为了孩子的安全应站在统一战线,加强管理与教育,让孩子自觉遵守校规校纪。


校园里此类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学生的安全意识不高,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批评与教育。学校对学生要加强管理,在安全问题方面加强看管与教育。每个学生都应该遵守校规,造成安全事件的意外发生,针对情况再做处理,该事件则由学生承担责任,与学校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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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负责。班主任负责知明情况,如果情况严重,班主任负责上报学校领导,并负责想办法对孩子施救并即时就医(打119或120.或开车护送),负责告知家长立即监管并告知具体情况,负责向保险工司证明孩学生是某校某班学生,让其得到应有的赔偿。

在这负责的年代,我想问:敬拜菩萨本是澄清自我,明了内心。不致于诸事定要菩萨保佑万全,发生如意之事定无数次去“还愿”感恩;没如意你该不会去怪庙子怨和尚强行让其为你负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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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学校有没有大门?在人们的常识中,进出家,进出单位,进出学校应该是走大门,小门还是翻围墙?只要是个人都知道,进出任何房屋都应该通过门,这是作为人的常识!人不同于猪狗,猪狗很多没有没有人的理智,人的行为应该是有理智的。围墙是用来阻止人通过的,门才是用来出去的,你去别人家如果不经过门,而且翻窗户,翻窗户而摔死了,你是不是要找房主要赔偿?如果是,那不就是耍无赖?!同样的道理,不从门出去而是翻围栏,被刺伤哪怕是刺死都是活该!还要找学校要赔偿就是在耍流氓。正常的人是不会这样做的,除非这个人是无赖!


随缘79833358


为什么你们开学就交个一两百的试卷费就什么都要学习管呢?首先从这个小孩的这件事情上可以看出、他在家的时候就已经很叛逆了!做为父母自己不教指望外人是不行的!就是算学校老师想管、管严一点就一个个寻死觅活!不然就是离家出走!谁敢管啊?也不是睁眼闭眼就过去了!自己不守纪律怪谁?为什么学校上千人就你挨?自己不懂得反思就知道怪别人!为什么没有戳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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