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撫順日本侵華文物印章丟失,竟是時任辦公室主任監守自盜,還想賣給日本人,你怎麼看?

金松601


這正是應了趙本山的那句話:

耗子給貓當“三陪”——要錢不要命了。不僅如此,這位李主任是臉都不要了、祖宗都不要了。

要說錢是什麼,它的學名叫貨幣。根據政治經濟學的原理,它充當的是一般等價物的作用,其目的呢,是為了方便人們交換到自己需要的東西。從其本身來說並沒有價值。

所以有人說:錢是什麼?錢就是紙。

從這位李主任把文物印章據為己有、又想要賣出去的行為來看,他並不是對印章或是篆刻感興趣,事實上這位李主任不搞篆刻,而這些印章的書法篆刻價值也不一定有多大,他只是對錢感興趣而已,目的是用錢交換來吃喝玩樂的享受。

其實,追求一種享樂的生活不能說是可恥,因為金錢而犯罪的也不只是這位李主任一個人。相比於“老虎”來說,這位李主任不過是一隻小小的“蒼蠅”。

而這隻“蒼蠅”也確確實實像蒼蠅一樣,讓人噁心。

首先,他監守自盜的是日本侵華軍隊留下的印章,這可以說是日本侵華的證據,應該永遠留存下來,讓國人時刻警惕那些時刻惦記著我們的侵略者,警示國人不忘國恥,共同為中華民的偉大復興而努力奮鬥,強國強軍強民。

這樣的文物印章,這位李主任也敢監守自盜據為己有,其人格之卑劣可見一斑。

更讓人氣憤的是,為了把文物賣出去,他的同夥竟然還要聯繫日本人、想要把這些日本侵華證據賣到日本去。

這是什麼行為?這已經不僅僅是監守自盜的刑事犯罪的性質了,不客氣地說已經涉嫌漢奸、叛國了,因為這就等於意圖銷燬日本侵華證據。作為一箇中國人,為了金錢做出如此行為,完全喪失了民族立場,與漢奸何異?

而這位李主任只以貪汙罪獲刑6年,他真應該感到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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