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2 輝縣市孟莊鎮鄭屯村失信被執行人盧海鷗,進行曝光!

輝縣市孟莊鎮鄭屯村失信被執行人盧海鷗,進行曝光!

案情介紹:被執行人盧海鷗因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輝縣市人民法院於2017年4月26日作出判決,判決盧海鷗償還張志強欠款8000元,逾期未履行。申請人張志強於2018年1月22日立案執行,輝縣市人民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盧海鷗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財產申報表、失信風險告知書、履行裁判文書告知書等法律文書,責令被執行人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盧海鷗長期規避執行,至今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公告如下

失信被執行人:盧海鷗

性別:男,35歲,戶籍地輝縣市孟莊鎮鄭屯村。

立案時間:2018年1月22日

身份證號碼:4107821983XXXX095X

執行法院:輝縣市人民法院

執行案號:(2018)豫0782執327號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輝縣市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文書:(2017)豫0782民初311號民事調解書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給付申請人張志強欠款8000元。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其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舉報電話:0373—6221929

輝縣市人民法院執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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