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三、候选人联审机制是什么意思?
在村“两委”换届中,组织部门协调政法、纪检、信访等8个部门组成联合审查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把关,把黑恶势力挡在门外。
四十四、农村党组织换届“八不能”是什么?
农村党组织换届“八不能”主要是指有下列八种情形的人员,不能确定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
1、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未满2年的;
2、正在被纪委监委立案审查的;
3、涉嫌“村霸”七种情形之一的;
4、近3年内在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5、信奉邪教、搞封建迷信活动或参与非正常上访被有关部门查处不满3年的;
6、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7、被人民法院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8、选举前不按规定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的。
四十五、农村村委会换届“六不能六不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村委会换届“六不能”主要是指有下列六种情形的人员,不能确定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竞选人):
1、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
2、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未满2年的;
3、涉嫌“村霸”七种情形之一的;
4、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5年的以及加入邪教组织的;
5、丧失行为能力的;
6、选举前不能按规定签订竞选纪律承诺书的。
村委会换届“六不宜”主要是指有下列六种情形的人员,不宜确定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竞选人):
1、正在被纪委监委立案审查的;
2、因嫖娼、吸毒、扰乱公共秩序等受到行政拘留未满5年的;
3、信奉邪教、搞迷信活动、参与赌博造成恶劣影响,并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5年的;
4、参与到非接待场所上访干扰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的活动,被有关部门查处未满5年的;
5、换届期间拉帮结派干扰选举,以谣言、非法大(小)字报、暴力威胁等不正当行为干预选民正常表达选举意志,被有关部门查证的;
6、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四十六、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和途径有哪些?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积极鼓励支持广大人民群众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我市构建了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机制,特别是各级各部门均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接收各类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广大人民群众如有涉黑涉恶线索,可向市、县、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及政法机关、纪检检察机关、组织部门等进行举报。有关部门对群众举报将认真对待,及时调查核实。各级各部门的举报方式、举报途径、举报平台已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通过张贴公告、散发传单、公益广告、发放宣传手册、制作宣传展版和发放公开信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上述途径获取有关举报方式、举报途径、举报平台信息,积极向各级党委政府和各专门机关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四十七、人民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的内容有哪些?
1、公民发现或知悉公安机关未发现或掌握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线索;
2、正在被立案侦查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所实施但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犯罪案件线索;
3、公安机关正在追捕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的具体落脚点或藏身地等线索;
4、公民举报时,应尽可能提供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等简要案情,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绰号)、住址、主要特征、藏匿地点及主要犯罪事实、证据情况等;
5、其它有助于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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