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在自己的果园里,盖几间彩钢房,算不算违章建筑?

阳台园艺师


在自己的果园里盖彩钢房,也算是违章建筑。让灵子来跟大家讨论一下啥是违建,啥样的不算违建。



违章建筑,顾名思义就是违规、违章在不该建房子的地方,盖了房子,这自然是不允许的,但是由于之前对宅基地和承包地的管理不够严格,导致很多村子里有乱搭乱建违章建筑的现象,大家都打着建造大棚房的旗号盖起了私人会所,有的甚至在耕地上开办起了工厂。从去年年底开始,灵子的家乡开始了严格的拆除违建工作。


先来说说题主所说的在自己家的果园里,盖了几间彩钢瓦房,这当然算是违建,虽说果园已被自己承包,承包人对耕地有使用权和处置权,但这不意味着可以乱盖农房,彩钢房、大棚房都不可以,这属于违规改变耕地用途,被发现就要拆除,毫不含糊,而且没有一点补贴,所有的损失都由个人承担。

很多人想着在拆违建时再“敲诈”一把,醒醒吧,不可能,你这本来就属于乱搭乱建,没给你罚钱就不错了,还妄想着得到补偿,这些都是不可能的。拆违章建筑可跟拆迁农房不一样,农房拆迁或许能拆成个富二代,拆违章建筑就是自己花了好钱建造的房子要白白被拆,如果有在屋内搞经营的,损失估计就更大了。


不过拆除违章建筑并不是不近人情,像很多果园都需要搭建一个小的看护房,为了在水果成熟的时候,好有个人在那儿看着果园,防止被偷,有时候还要把一些农具化肥存放在里面,这些其实是可以的,以此为目的搭建一个小房子是可以的,但是也有面积限制,省里规定看护房面积在22.5平房以下的可以不用被拆,再超过这个面积也是不可以的。


灵子


在自己的果园里,盖几间彩钢房,算不算违章建筑,这得看你这房子建的大小和用途,并且,还要看你有没有经过报备。

正常情况下,在果园里建设的彩钢房,一般属于果园看护房,用于临时存放农具和果实成熟时的看护,这属于设施农用地。但是,国家对看护房的面积有规定,就是必须是单层,面积不得超过15平方米。这样小型临时性建筑,即使没有申请,也不会当做违章建筑拆除。但是,本题说的是盖几间彩钢房,那肯定就超出看护房的范畴了。

根据国家规定,设施农业 生产中所必须的设备、原料和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场所用地,可以确定为附属设施用地。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用地,也可以确定为配套设施用地。

国家对于农业设施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生产结束后,经营者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土地复垦,占用耕地的应复垦为耕地。 所以,合乎规定的果园看护防,不需要办理审批手续,等我们的承包期结束,退出果业生产时,自己拆除即可。

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国家严格控制规模,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同时,这些用地要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对于这些土地,应该报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部门备案,不符合设施农用地有关规定的不得动工建设。 国家对设施农用地进行严格管理,设施农用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看护房等不得超过用地标准,禁止将设施用于其他经营。

根据以上规定,农民在自家果园内建设15平方米以内的彩钢房,不会成为违章建筑。但是如果建设几间彩钢房,要按照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的管理办法,进行县级备案,经批准后才能建设,未经批准的,肯定视做违章建筑。所以,针对本题,在自己果园里建设几间彩钢房,肯定超过看护房的标准,能不能算做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这要看你是否进行了报备和审批,如果依法进行了报备和审批,那就不属于违章建筑。如果私自建设,那肯定是违章建筑,应该进行依法拆除。


齐东晏子


笔者正在乡镇从事村建国土工作,看了网友们关于此问题的答复,谬误之处甚多。特作如下答复,并结合本地操作的具体情况作一简要介绍,以正视听,以期能帮助更多对此问题困惑的人和需使用设施农用地的人,以免遭受更大的损失。

在果园里搭建彩钢房,是一种使用设施农用地的行为,必须按使用设施农用地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办理。未经过批准的,不得擅自修建农用设施;经过批准的,不得擅自扩大用地规模和进行非农化建设。

第一、关于设施农用地的基本知识

(一)设施农用地的分类:(1)生产设施用地(直接用于农产品的生产,如直接用于工厂化作物栽培、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2)附属设施用地(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如农业生产管理用房及生产道路用地),(3)配套设施用地(如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那么,根据分类,首先就应弄清楚在果园搭建彩钢房,其用途到底是什么,如是作为上述三类中的生产设施,其用地还有可能批准;如是非农化使用(如农家乐、农业项目以外的加工作坊等),其用地为违法用地,所搭建房屋属应拆除对象。

(二)设施农用地的用地规模及占地要求。设施农用地的规模须严格按国家规定执行(可详见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件《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就提问中的情况来看,可以使用的设施农用地规模应控制在该果园用地总规模的5%以内,且不得占用基本农田。那么,在果园搭建彩钢房,如其用途、用地规模符合设施农用地的要求,且未占用基本农田,其用地可按程序进行备案审批。

第二、关于设施农用地的备案流程

(一)基本程序依次是:经营者申请、乡镇申报、县级审核。这其中,经营者申请需提供的资料比较多,有些专项性还比较强,当地镇街有材料清单,需申请者高度重视,及早准备。

(二)笔者本地的具体流程:

(1)经营者提出用地申请,由经营者向项目所在地的镇街提出用地申请,须按材料清单提供完整的申报资料,并对环保、复垦及因经济发展调整土规占用时自行拆除等作出书面承诺。

(2)镇街填写申报单并向区土管会办公室函报。镇街填写申报单后需将申报事项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如畜禽养殖需征求环保局意见,占用林地需征求林业局意见),在此基础上向土管会办公室(国土房管局)函报。

(3)区国土房局初审后报区土管会审定。

(4)经营者提出备案申请。在区土管会审议通过的基础上,由经营者持设施农业建设方案、法人证件等相关资料向区农业和国土管理部门申请设施农用地备案。

特别提醒,随意在果园里搭建彩钢房属违法行为,其搭建的房屋为违章建筑。如确需建设农用设施,在符合用地条件的情况下,需按程度进行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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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微视界之乡村漫记


1 首先明确的是:果园是你的:但是你承包的土地是集体的。

2为了看护果园和存放果实:在果园地盖一间15平米以下:不高于三米的釆刚房原则上是可以的。

3但是你盖的房超出了15平米,高度超出了三米那性质就不一样了。




手机用户6666孙振州


在自己承包的这个果园里面,盖几间彩钢房,算不算违章建筑?


1,我们首先来看一看哈,如果你在这个自己的果园里面,这个果园是你自己的承包地,有原始的是承包合同,这个承包地,已经进行了这种确权的这种行为。

你在这个土地是属于是属于你的,属于你经营的这种范畴,属于农业活动这个范围里面。法律的层面上来讲,这个土地是合理合法合规的,是满足要求的,没有任何问题。


2,我们就谈一谈哈,在你承包确权的,这个土地上建设这种彩钢房。


有规定,对这些在农村承包土地上,在流转的土地上,进行这种看护房的这种建设,他都有要求:第1个,你不可以用永久性的建筑,第2点你的这个房子不能损坏,农田,不能破坏农田,不能够损坏这个农田的性质,它属于农业项目的性质,这个不能改变。3,这个房子能便宜随时移走或者是撤走和拆掉。


你这个题目问题上来说,你是用的这种轻钢的这种房子,它是可以具有可拆卸的,可以搬走可以移动的,他没有这种永久性的建筑。第2点那你建这个彩钢房,如果你只是用于,你这个瓜果的临时存放,或者是储存或者是人员看护,他是可以的,它是合理的,它也是合法还是合规的。


3,说你这个看护房或者是你这个彩钢房,它适用于什么农家乐啊?用于别人吃饭呢?或者让别人住宿啊?那在这种情况下你就不符合要求了。


为什么?你改变了这个土地的事属性,因为你这个土地,本来就是属于这种农业性的土地,但是你现在把这个农业性的土地,把它变成了商业性质的,变成了经营性质的,变成这种服务性质的,那就不行了。


这样就是对你在承包的这个果园里面,这种彩钢房是否合法合规,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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馒想你


自己的果园里盖几间彩钢房子,算不算违章建筑?关于这个问题,桂农通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判定:

第一,果园所在是否属于承包的耕地还是林地?

农村的所有土地,都归国家所有或是集体所有,都是国家的,农户家庭只有承包权和经营权,这一点要明确,不存在自己的或是他人的。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农村的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而农用地又细分为耕地、林地、草地等。

法律规定,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如果你的果园属于承包耕地的,别说是彩钢房不允许,就是果树也不允许种到农田里去,如果是法律颁布前就已经种下的另当别论。

如果是林地上种的果树,管理上就没有这么严格,盖几间房用作看守房或是工具房、农资仓库等,按照相关规定是可以的。

第二,房子的面积在果园中占的比例有多少?

在农业规模生产中,配套一定面积直接用于设施农业用地是可以的,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配套设施用地,但都不得超过一定的比例面积。

如: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要控制在5%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亩;

南方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种植面积500亩、北方1000亩以内的,配套设施用地控制在3亩以内;超过上述种植面积规模的,配套设施用地最多不得超过10亩。

具体用途规定原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下发《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中有详细的说明。

我不知道你的彩钢房用途是什么,如果是用于农业生产配套用,可以按以上规定来建设,并非不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仍按农业用地来管理,但要求生产结束后恢复原状。

第三,是否所有的农用地中都不能盖房子?

如果你建设的彩钢房被列入非农建设范围,不是不能建设,但一定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再建,否则就是违法建筑。这个一般不容易批,控制很严格。

如经营性的粮食存储、加工和农机农资存放、维修场所;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以及各类农业园区中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展销等用地。

去年底以来各地拆除的“大棚房”违法建筑,就大多数属于这一类问题,建设的时候没有办好审批手续。

因此,是不是违章建筑,一要看你的果园属于什么地,二是看你的面积占比有多大,三要看你的房子主要用途是什么,属不属于附属的农业设施。明确了这几点才好确认是否违章建筑。如果还不明白,最好咨询当地的国土管理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林业部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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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农通


在自己果园里建几间彩钢房算不算违建,这事儿题主说的不清不楚,没人能给你下定论啊。

比如,你的彩钢房面积多大?具体用途?是否有合法手续?这些都决定了它是不是违建,并且,照题主这么描述,很容易联想到“大棚房”。

最近,全国上下都在打击“大棚房”,咱们先看看“大棚房”的构成要件:

(1)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

(2)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

(3)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如果这三点都不占,那么被强拆的可能性就很低了,接下来就是看你是否有合法手续,简单说就是你有没有履行申报手续,上级有没有做批复,如果你是做农具、化肥、农药以及果品存储的话,只要履行相应手续,一般都会获得批检的,前提是不要改变彩钢棚用途、面积不超过皮肤标准,比如少批多建一个偌大的大棚,拿来做农家乐、休闲度假村,那样的话肯定会涉嫌违建。

现在的农业用地使用再也不是几十年前想耕种就耕种,想开荒就开荒的状态,国家对于基本农田的监管极其严格,任何在土地上的施工建设都必须获得批复,若不然就是程序不合法,私自建好都会面临行政处罚或者是被强拆,极其不划算,只要按照正常流程申报,是用于农业发展的基建项目,国家也是支持的。

综上所述,题主所描述比较笼统,无法给你一个正确答案,但有一点,你若没有申报就建设,违建的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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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看了多位高手的回答,感觉误人子弟比较多。土地政策不是区域性政策,全国应该是统一的。现在全国性的治理大棚房和设施农用地,有标准,有依据,那些说不超过30平的,说村里同意就行的,都是在瞎扯淡,谁的钱是大风刮来的?你这样不懂装懂骗人家把钱打了水漂,于心何忍?

从山东来说,农业设施用地不超过总面积的千分之三,上限是400平方。但有一个前提,永久性基本农田不允许建设任何设施,只能在一般农用地等其他土地上建设。看护房不能超过22.5平方,坚决不允许两层及以上的看护房。

所以,建议你到当地的农业部门或国土部门了解一下政策,才能做到投资万无一失。村里是无权批准你建房的,一定注意这一点。


barkley1189653051


凡事没有经过政府同意的话,都算是违建。

一,会以你没有手续为由。

二,会以你占用土地为由。即使地是自己的,但是没有重新去申请。

三,会以你破坏环境为由。

四,会以你污染资源为由。

五,只要你没有经过申批,要拆你根本不用理由。

总而言之,你没有去找政府重新办理或登记,在他们没有允许的情况下,私自任意搭建的都算。当然,除非你有很好的人脉关系。

我有个朋友,他们生活也算是比较俭补。好在他们在农村,有一块自己的土鸡,于是,他们想在自己的土地,种点水果,然后养些鸡鸭。可是呢,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被某城管部门知道,就上来叫他们拆除,如果不拆除,他们就会执行强制拆。

我们老百姓哪里会知道,以为自己的土地,想怎么用就行,可是现在政策有所改变,不在是以前,自己的地想怎么弄就怎么弄了。凡事都要经过上报。否则后果都不用我说了。

可是同样是隔壁村,那人却可以在他们村,买山,买地,搭建活动房,也不见有人来阻止。说实话,那人确实很有钱。

所以说,人比人真的比不了。

但是,政策我们还是要遵守的,不然,苦的都是我们老百姓,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吧。所以个人建议,请及时去政府申报一下,现在不是都鼓励大家回农创业吗,再者,各地政策不同,不是特别严重的话,应该都会审批下来吧。

最后,祝您搭建顺利。



农之缘


在自己的果园里,盖几间彩钢房,算不算违章建筑?

对于这类问题来说,果园里建设一个用于看护、生产使用的临时居住的简易房屋是正常的。但是从现在的土地政策来说,还是需要审批的。最起码也要和村委会打一声招呼,经过村委会的批准才能建设的。

建房,必须在建设用地上建房才行。比如说农村的宅基地、建设用地。在果园建房肯定是需要经过审批的。否则卫星天天在天上转悠,动工了就会被发现。

其次是经过审批,经过村委会、乡镇以及县级国土部门的审批、规划才可以,而且还要说明使用用途。相对的来说,农民在耕地、荒地等非建设用地建房是不被批准的。但是如果是生产需求的话,那就另当别论。特别是远离居住区承包的荒山、荒地、果园、林地等,这些生产活动必须要有一个可用于临时看护性质的简易住房才能满足生产需求,对于这类有实际需求的,还是可以经过审批的。只不过对于房子的性质、房子的建设要求、面积、建设地点等都有着严格的要求。

所以,只要经过审批,完全可以在果园附近建设经过县级土地部门规划好的看护房屋的。只要您一步步的去审核、审批,基本没什么问题。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 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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