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31 糊塗賬!出租房燃氣表被破壞要補兩萬四 表是誰破壞的?

糊塗賬!出租房燃氣表被破壞要補兩萬四 表是誰破壞的?

曹先生家被破壞的燃氣表(左)與正常燃氣表對比。

“我們這個房子交房之後自己沒住過,直接就租出去了,現在說我們有盜用燃氣的行為,讓我也一頭霧水。”日前,市民曹先生向齊魯晚報·齊魯壹點反映,他位於槐蔭區世紀中華城的房子,最近被燃氣公司告知燃氣表有問題,涉嫌偷氣,需要補交24000元的燃氣費。

文/片 齊魯晚報記者 劉雅菲 實習生 高倩

房子主人:

前後已有兩任租戶

燃氣表不知何時遭破壞

“我的房子2014年9月租出去了,我自己一天都沒住過。”曹先生說,房子先後租給了兩任租戶,第一任租戶住到了2017年。當年12月,第二任租戶便搬了進來,一直住到現在。

今年3月22日,曹先生突然接到現任租戶的電話,告訴他家中燃氣表有問題,濟華燃氣公司的工作人員更換了新的燃氣表,並且停止供氣。濟華燃氣讓他補交24000元的燃氣費。這讓曹先生有點蒙,房子自己沒住過,為什麼要交這麼多燃氣費?

為了搞清楚是怎麼回事,曹先生到濟華燃氣的服務站進行諮詢。“當時工作人員說我們家的燃氣表被動過了,涉嫌偷氣,所以要補交費用。”這讓曹先生感到很難接受。“第一任租戶退房的時候,我還專門檢查過燃氣,當時卡里還有28立方米,沒有欠費問題。”

在濟華燃氣服務站,記者見到了從曹先生家拆下的舊燃氣表。“表蓋被掀開了,表封被破壞了,計數器板扭曲,防拆表接頭也有明顯動過的痕跡。”濟華燃氣公司安全稽查員周先生說,“我們判定用戶調過計數器,有偷氣行為,比如用了1000立方米燃氣把計數器改成800立方米。我們在現場打開燃氣灶,燃氣表不走字。”

“前一個租戶把房子當倉庫用,不會用太多的燃氣。”曹先生說。而第二任用戶也表示對燃氣表被破壞的情況不知情。“我不清楚盜氣的情況。”現任租戶徐女士告訴記者,在搬進曹先生的房子時,她檢查了燃氣灶能使用,但是沒看燃氣表是什麼情況。“冬季取暖用壁掛爐和空調,壁掛爐用得更多,白天家裡沒人,就晚上用用。”

燃氣公司:

後臺發現用氣異常

根據核算確定補交金額

“我們從後臺發現,這一戶用氣數據異常,用氣量偏少,所以才讓工作人員上門檢查,發現燃氣表存在被破壞的情況,就為這一戶更換了新表。”濟華燃氣工作人員周先生說。

曹先生認為,自己是房主,更換燃氣表應該先通知他。對此,濟華燃氣客戶服務部郭先生表示,安檢人員上門檢查時不知道家裡的用戶是房東還是租客,認為開門了就是這個家的人,因此當時是當著曹先生家的租客更換的燃氣表。

“就算是燃氣表真的被改動過,為什麼要讓我補交24000元?這筆錢也太多了!”曹先生不解地說。對此,濟華燃氣工作人員周先生表示,這24000元錢主要是針對燃氣壁掛爐計算的,“如果能拿出買壁掛爐的發票,那就從買壁掛爐的時間算。又比如什麼時候換表了,換表的時候沒查出問題,那就從換表後開始算,但這些都需要提供證據。沒有這些證據就從開戶時間算。”周先生表示,按燃氣壁掛爐每天用16立方米燃氣,加生活用氣每月18立方米再減去用戶這些年交的3000多元的燃氣費,算出來需要補交2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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