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 陽泉市原市委書記洪發科因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獲刑17年

陽泉市原市委書記洪發科因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獲刑17年

10月10日,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向社會公開發布十大精品公訴案件。

阳泉市原市委书记洪发科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获刑17年

案件1:魏文軍等三十三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

承辦單位:晉中市人民檢察院

一、基本案情

2011年,魏文軍成立龍泉莊園,因為資金短缺,和其他主犯共謀非法集資,分工負責,以建設莊園游泳館、養老院、墓地為誘餌,僱傭業務員團隊公開向社會宣傳,以簽訂半年期借款合同方式吸收資金,按照30%給集資人回報,按照18%給業務員提成,並將大部分資金用於支付高利、個人揮霍,且有轉移財產、銷燬合同等行為。2014年8月,龍泉莊園資金鍊斷裂,無法償還本金,集資詐騙金額達1.67億元。

二、訴訟過程

該案由晉中市公安局榆次分局偵查終結。2015年9月16日,晉中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2017年9月23日,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魏文軍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其餘同案三十二人作出刑期不等的判決。宣判後,魏文軍等三人提出上訴。2017年12月14日,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案件2:白瑞豐故意殺人、田佔昌等四人盜竊爆炸物案

2002 年左右,被告人白瑞豐(原晉中市安監局副局長,此前一直在和順縣擔任煤管局局長)與被害人劉軍之妻不正當男女關係被劉軍發現,後劉軍便藉機多次向白瑞豐索要錢財。2015年9 月左右,劉軍又向白瑞豐索要錢財,被告人白瑞豐覺得無法繼續承受劉軍向其索要錢財,便產生了與劉軍同歸於盡的想法。2015年11月初,被告人白瑞豐以上墳為由讓被告人田佔昌等人為其準備炸藥和雷管。2015年11月10日上午,被告人白瑞豐打電話約劉軍在榆次區晉商公園西門附近見面。當日11 時左右,劉軍到達現場後,二人發生爭吵,被告人白瑞豐引爆了隨身攜帶的爆炸物,致被害人劉軍當場死亡,白瑞豐受重傷。經鑑定,被害人劉軍系因爆炸致炸碎傷後創傷失血性休克死亡。

二、訴訟過程

該案由晉中市公安局偵查終結。2016年5月18日,晉中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2017年5月10日,晉中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白瑞豐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被告人白瑞豐提出上訴。2017年10月27日,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案件3:郭海國有公司人員失職、受賄案

承辦單位:長治市人民檢察院

一、基本案情

2009年至2015年,被告人郭海利用擔任大同煤礦集團公司副總經理、山煤集團總經理、董事長,兼任山煤國際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13人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1600餘萬元。

2011年8月至2015年10月,郭海任山煤集團副董事長、總經理、董事長期間,為追求山煤集團的銷售業績,在未對陳某某“德正系”公司進行全面資信調查的情況下,主導集團下屬公司與“德正系”公司開展有色金屬貿易。2014年4月,“德正系”公司資金鍊斷裂,造成山煤集團損失43億餘元。

二、訴訟過程

2017年3月21日,郭海被山西省監察委員會採取留置措施。2017年6月11日,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後指定長治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017年6月22日,長治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2017年7月15日,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判處被告人郭海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一百五十萬元。宣判後,郭海未提出上訴。

案件4:洪發科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案

承辦單位:忻州市人民檢察院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洪發科,山西省曲沃縣人,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先後擔任山西省經貿委副主任、經委副主任、經委主任、經信委主任及陽泉市委書記。在任職期間,其利用本人或他人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2900餘萬元;洪發科家庭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經責令說明來源,不能說明來源的財產摺合人民幣共計3700餘萬元。

二、訴訟過程

2015年9月18日,該案由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忻州市人民檢察院管轄。2016年4月13日,忻州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2016年6月29日,忻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2016年11月3日忻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洪發科有期徒刑十七年。宣判後,洪發科未提出上訴。

案件5:任某平、張鵬、陳思榮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案

承辦單位:太原市迎澤區人民檢察院

一、基本案情

2014年初,被告人任某平通過QQ群結識了被告人張鵬,二人共同預謀由張鵬開發“黑米”系列搶購軟件,用於搶購小米、華為在淘寶天貓官網推出的針對普通消費者的秒殺搶購手機,二人又通過網絡聯繫到被告人陳思榮,由陳思榮幫其製作網站進行宣傳並在網上進行銷售,賺取使用搶購軟件的買家搶到秒殺商品後商品差價的提成部分,至案發時,被告人任某平、張鵬非法獲利11萬元,被告人陳思榮非法獲利6500元。經中國刑事警察學院物證鑑定中心檢驗,被告人制作的黑米天貓軟件為惡意程序,該軟件具有以非常規的方式發送請求給淘寶網站服務器、發送非常規的驗證碼、多次繞過或避開淘寶網站的防火牆、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的功能。

二、訴訟過程

該案由太原市公安局迎澤分局偵查終結。2017年8月10日,太原市迎澤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2017年11月2日,太原市迎澤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判處被告人任某平等三人刑期不等的緩刑,並處罰金。宣判後,被告人未提出上訴。

案件6:侯金髮等9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盜掘古墓葬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槍支罪等案

承辦單位:運城市人民檢察院

一、基本案情

自2009年到2011年間,侯金髮、侯金海、侯金亮、侯金江四兄弟分別通過實施開設賭場、盜掘古墓葬、倒賣文物、強迫交易、非法採礦等違法犯罪活動,聚斂了大量錢財。同時,該犯罪組織受到原聞喜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景益民的包庇縱容,導致當地盜掘古墓葬犯罪活動猖獗,文物流失損毀嚴重。自2010年之後,侯氏兄弟不斷壯大組織勢力,逃避司法機關的打擊,為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成立了多種經濟實體,將團伙成員安排其中並擔任主要職務,同時不斷吸納、招募社會閒散人員和兩勞釋放人員加入該組織。該組織在侯氏兄弟的組織領導下,實施各種違法犯罪活動88起,控制了聞喜境內的毒品、賭博等行業,稱霸一方,在當地造成極其惡劣社會影響。

二、訴訟過程

該案由運城市聞喜縣公安局偵查終結。2017年9月9日,運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2018年2月1日至4日,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2月10日作出一審判決,認定了起訴書指控的全部罪名,對各被告人分別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二十年至八年不等刑罰,並處資格刑、財產刑。各被告人提出上訴。2018年9月29日,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案件7:盧春飛、任曉琳侵犯商業秘密案

承辦單位:太原市杏花嶺區人民檢察院

一、基本案情

2011年7月,盧春飛、任曉琳共同設立山西中冶天誠成套設備有限公司。2011年至2013年6月期間,盧春飛、任曉琳經預謀,決定利用任曉琳擔任太原翊曄礦山機器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原翊曄公司”)設計部負責人的工作便利,將太原翊曄公司為山西省曲沃縣立恆鋼廠等單位設計的軋機、風冷線、推出鋼機等主機設備所需的零備件圖紙、電子數據等商業秘密,通過非法手段竊取。盧春飛利用非法獲取的圖紙信息、電子數據,以山西中冶天誠成套設備有限公司、太原市東方亞泰機電設備有限公司的名義與上述鋼廠簽訂備件加工的合同,將備件低價銷售非法賺取利潤。盧春飛、任曉琳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造成太原翊曄礦山機器設備有限公司直接經濟損失達122.9708萬元。

二、訴訟過程

該案由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嶺分局偵查終結。2014年10月31日,太原市杏花嶺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2016年11月25日,太原市杏花嶺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盧春飛犯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並處罰金二十萬元;任曉琳犯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五萬元。宣判後,任曉琳不服提出上訴。2017年2月14日,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案件8:張虎虎、劉雪松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案

承辦單位:忻州市忻府區人民檢察院

一、基本案情

2016年11月13日至19日期間,為了獲取非法利益,被告人張虎虎攜帶從網上購買的一套“偽基站”設備與被告人劉雪松一起,駕駛晉L37D61微型客車先後在太原市、晉中市、忻州市等地,冒充中國建設銀行向沿途群眾發送大量詐騙短信,誘騙被害人向其上線打款、轉賬。當二被告人在忻州市忻府區作案時,被當場抓獲。經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山西有限公司出具技術報告證明,在上述“偽基站”影響範圍內的用戶手機接受其所發短信時會造成一定時長內通訊中斷,共計影響用戶8000餘個。

二、訴訟過程

該案由忻州市忻府區公安局偵查終結。2017年7月4日,忻州市忻府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2017年9月13日,忻州市忻府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張虎虎犯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一萬元;被告人劉雪松犯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並處罰金三千元。

案件9:姜研同詐騙罪案

承辦單位:太原市人民檢察院

一、基本案情

2014年10月至2015年7月間,被告人姜研同明知無充足貨源的情況下,通過自己的微信、微博等網絡平臺發佈大量銷售“耐克、喬丹牌”全球限量版籃球鞋的虛假信息,以貨源充足、明顯低於市場價的價格為誘餌,以“期貨”交易的模式,採用給部分被害人出售少量鞋,隱瞞其實際上沒有真實貨源而是以高價買進低價賣出的方式,虛構其經營能力,同時承諾沒有貨物將以高於市場價格退款,進而採用了拆東牆補西牆的手段騙取被害人信任實施詐騙。該案被害人涉及二十餘個省市自治區336名,涉案金額共計1425.0921萬元。

二、訴訟過程

該案由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偵查終結。2016年6月22日,太原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2017年6月7日,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姜研同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罰金三十萬元。宣判後,姜研同提起上訴。2017年11月27日,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案件10:崔百歲、郝志明、賈曉波信用卡詐騙案

承辦單位:高平市人民檢察院

一、基本案情

2017年春節過後,被告人崔百歲、郝志明、賈曉波三人因為經濟拮据產生了在銀行ATM機上竊取公民信用卡信息出賣牟利的想法。隨後,崔百歲到廣東省深圳市購買了竊取公民信用卡信息的設備。同年2月底至3月初,崔百歲、郝志明先後到內蒙古、河南省、山西省等地進行了踩點安裝並測試了設備,最終將作案地點選擇在了山西省高平市。同年3月31日至4月6日期間,崔百歲、郝志明二人多次駕車來到山西省高平市建設銀行、信用社等銀行ATM機上安裝設備,併成功竊取到70餘名,160餘條被害人的信用卡信息,隨後,崔百歲通過網絡將上述信息傳輸至馬來西亞、泰國等地。同年4月下旬,境外人員根據信息製作偽卡盜刷了15名被害人卡內人民幣56202.93元,三人共分獲贓款23950元。

二、訴訟過程

該案由高平市公安局偵查終結。2017年11月28日,高平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2017年12月13日,高平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三被告人以信用卡詐騙罪被判處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宣判後,各被告人提出上訴。2018年2月13日,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這些案件是近年來山西檢察機關辦理的優秀案件的一次集中展示,也是山西檢察機關著力狠抓司法辦案、全面提升公訴工作品質的一個縮影和代表。

阳泉市原市委书记洪发科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获刑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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