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單位2019年之前欠繳員工的社保,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彬143755248


樓主您好,2019年單位欠交的社保,那麼實際上在勞動合同關係內,應當有所在的單位來給員工補交,這是沒有任何問題的,當然如果不屬於勞動合同關係內的話,那麼你自己想補交的話,應當來說自費繳納也是可以的。

所以說2019年單位欠交的社保,肯定有所在的單位來進行補交。那麼如果不是單位欠交的社保,那麼就需要你自行來進行補交了。如果之前欠交的社保並不是很多。那麼從2019年往後開始交費。就需要按照全員全額的標準來進行交費,也就是說要按照你們公司員工的總數來進行交費。和按照員工本人的工資標準來進行交費,那麼這樣一來勢必會對你到手的工資有一定的影響。

因為如果你的這個工資待遇比較高的話。相應的,那麼你的這個社保繳費基數也應該會提高,那麼社保繳費基數的提高就意味著你個人所承擔的社保繳費比例相應的也要提高,那麼這樣一來的話工資不變的基礎上那麼扣除社保費用會增加,這樣的話你到手的錢就會減少。其實這也就是2009年以後繳納社保最大的一個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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