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4 受害人不堪忍受借貸公司“索債”自殺 安康首例套路貸案宣判

西部網安康訊(記者 毛明博)給放貸2.4萬後,當天就派2名人員以所謂公司的名義“家訪”,向借貸受害人收取1000元“家訪費”。隨後,受害人還被迫再次向公司轉賬16000元。這是不法分子通過微信、張貼廣告等方式招徠客戶,誘使其深陷“套路貸”後,謀取利益的真實寫照。

4月15日,記者從平利縣法院瞭解到,近期,由平利縣公安局偵破的“成某佳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已公開宣判,成某佳、趙某安、楊某、程某等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3年至8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2018年7月29日,平利縣城關鎮東一路發生一起因採用“軟暴力”方式逼要高利貸致使1人死亡的尋釁滋事案件。案件發生後,平利縣公安局成立專案組,全力開展案件偵破工作。專案組民警輾轉平利、漢濱、漢陰、嵐皋等縣區調查取證,相繼將成某佳、趙某安、楊某、程某4名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

經公安機關查明:2018年4月16日,犯罪嫌疑人成某佳利用手機註冊成立安康市康融達商務諮詢公司,並僱傭趙某安、楊某、程某為公司業務人員,成某佳以公司作掩護,通過微信或印製大量“信用貸款、無抵押、免擔保、更快捷、兩小時到賬”的廣告,誘騙被害人借款,並通過“高籤低付”、短期高息貸款、索要高額“家訪費”、“逾期費”等方式,形成了固定的“套路貸”運作模式,謀取高額非法利益。

2018年6月,被害人魏某某和成某佳簽訂借款金額為24000元借款合同,當日,犯罪嫌疑人趙某安、程某前往魏某某家中進行“家訪”後,成某佳向魏某某轉賬16000元,並當場扣除“家訪費”1000元。2018年7月29日,因魏某某逾期未能按時還款,成某佳指使趙某安、程某、劉某玖(在逃)採取滋擾、糾纏、辱罵等“軟暴力”方式和非法侵入住宅等非法手段“索債”,擾亂被害人正常工作、生活秩序,造成被害人自殺死亡的嚴重後果。

經查,成某佳等人先後在漢濱、漢陰、嵐皋、平利等縣區實施“套路貸”、尋釁滋事、非法侵入住宅等犯罪活動4起。據瞭解,該案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安康市宣判的首例“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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