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6 【通知】關於集寧區延遲停暖的通知


【通知】關於集寧區延遲停暖的通知


【通知】關於集寧區延遲停暖的通知



關於集寧區延遲停暖的通知

區屬各熱力企業、京寧熱電廠、華寧熱電廠:

2018-2019年度集寧中心城區採暖期按規定應於2019年4月15日結束。為應對4月15日以後可能出現的低溫天氣,本著熱用戶的民生要求,體現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經區委、區政府決定,本採暖期集中供熱時間將延遲5天,定於4月20日24:00時結束。延遲期間,各熱力企業不得另外再向熱用戶收取熱費。

請各熱力企業和熱電廠在供熱結束前繼續安排好生產運行和安全生產工作。

烏蘭察布市集寧城市供熱管理中心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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