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9 職稱改革新規,切莫被辦理機構忽悠

經2018年,2019年職稱改革後,職稱評審面臨著以下問題。

1、難度要加大,通過率要降低

目前基本上已經掌握了國家對工程師評審的一個規律,就是物極必反,陰盛陽衰,說白了就是人一多就開始各種政策改革,人少了就開始各種人才惠利政策,目前職稱改革就是這個道理,近幾年工程師評審有點太熱了,人才數量基本上已經連續7-8年沒有下降趨勢了,所以說現在市場上人才過剩肯定是要調整的,今年的政策中還說各級各系列(專業)評委會應嚴格評審淘汰率要求高級評審淘汰率不低於10%,中級評審淘汰率不低於15%,所以可以說這兩年的改革就是為了限制人才數量的增加,環節市場壓力,唯一的辦法就是難度加大,降低人才數量。

2、考評結合專業要增加

目前已有部分省市進行考評結合進行職稱評審,且專業在進行擴大。

3、人才限制會降低,評審範圍會增加

職稱評審新規定已經明確表示, 在私營企業、港澳臺僑獨資企業、民營科技企業以及其他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和在市、縣人才交流中心實行人事代理的專業技術人員,均可申報評審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在工程師評審範圍上,拓展職稱評價人員的範圍,進一步打破戶籍、地域、身份、檔案、人事關係等制約,暢通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渠道,打通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通道,打通非公領域專業技術人才評審通道,讓非公領域專業技術人才在職稱評審方面享有同等待遇,還有社保方面,無論是本地社保還是異地社保均可,很多時候人才還問異地人才需不需要轉檔案等問題。

職稱改革新規,切莫被辦理機構忽悠

4、獲取方式會擴大,公有制和非公有制區別會降低

國家一直提倡獲取職稱的方式可以考試可以評審,在前幾年很多時候人們有誤解,網上也解釋過公有制和非公有制職稱的區別,但是有些人才認為職稱一定需要考試,就連現在很多人才都說考的就一定怎麼樣,其實根本就不是那麼回事,而且職稱評審新規定中還再次強調了職稱可評可考,具備職稱評定條件的人不用參加全國通考,可以直接評定職稱,與考試獲得的職稱具有同等效力,政府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等均與認可,並且可以將職稱評定檔案調入所在單位主管人事部門。如果有的人不具備職稱評定條件,需要參加全過統一考試,所以說不要再說什麼考試的怎麼怎麼樣,公有制怎麼怎麼樣了,其實都一樣。

5、可能針對不同人才評審要求有所調整

本次職稱評審新規定主要針對人才品德、能力和業績三個方面,科學分類評價專業技術人才能力素質,對不同領域、不同行業、不同層次的專業技術人才,制定不同的評價標準,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實現“幹什麼、評什麼”,所謂的針對性評審主要講就是針對業績方面,可能即將做到更細化。

而且人社部表示,完善職稱制度體系,打破專業技術人才的“天花板”,橫向上,保持現有職稱系列總體穩定,取消個別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職稱系列,整合職業屬性相近的職稱系列,增設新興職業領域的職稱系列。在制度銜接上,促進職稱與職業資格的有效銜接,降低社會用人成本,也就是說如果您專業比較適合市場發展裡,而且市場急缺,非常有可能會降低要求,如果說這個專業作用不大,沒有人評審,也沒有什麼社會作用,可能就會直接取消或者合併等等。

以上為職稱政策解讀,歡迎私信及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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