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6 昌吉州深挖查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

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方位加大“打伞破网”工作力度,以雷霆之势和霹雳手段, 坚定坚决与“保护伞”“两面人”作斗争,坚决清除干部队伍中的“毒瘤”

自治州深挖查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

昌吉日报讯(记者 杨海军、廖冬云)4月16日,记者从自治州公安局获悉,奇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原大队长夏斌因涉嫌为王伟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充当“保护伞”,于近日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这是我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公安系统内部清除的又一颗“毒瘤”,彰显了公安机关刀刃向内的决心和态度,进一步强化了公安民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意识,以实际行动为贯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去年以来,我州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决策部署,坚持以政治建警为统领,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与纪委监委部门密切配合,始终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既当“督军”,又当“先锋”,聚力惩腐“挖伞”,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和“两面人”。

我州公安机关全面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将打击锋芒直指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成功打掉黑恶犯罪团伙29个、抓获黑恶犯罪嫌疑人507人、破获刑事案件192起。在此基础上,坚持扫黑除恶与打击“保护伞”同步推进,坚决落实“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干部队伍中的“保护伞”“关系网”。截至目前,已查处为黑恶犯罪团伙和犯罪分子充当“保护伞”和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公安民警15人。

州公安局国保支队原政委依沙克·阿布拉等10人为危安类黑恶犯罪团伙和犯罪分子充当“保护伞”,袒护包庇宗教极端分子,帮助逃避处罚,消极对抗自治区党委反恐维稳“组合拳”,笃信宗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接受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阜康市公安局原看守所民警哈力木·别克为私挖乱采犯罪分子充当“保护伞”,涉嫌犯罪问题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吉木萨尔县公安局泉子街派出所原教导员季志强、吉木萨尔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原大队长张希亮、准噶尔公安局国保大队原教导员艾尼·热扎克在履职期间知法犯法、执法犯法,被纪委监委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据了解,今年,州党委、政府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方位加大“打伞破网”工作力度,以雷霆之势和霹雳手段,坚定坚决与“保护伞”“两面人”作斗争,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从严惩处,以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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