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法院收到再審申請書後如何處理?

飛車雄


一、不管法院是否受理都會在法定期限內下達一個裁定書

不論是否受理法院都會在法定期限內下達一個裁定書。根據我國民訴法204條第1款規定:“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再審;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所以一般情況下不論是否受理,法院都會在三個月內給你下達一個裁定。

但是因為當前我國各類案件數量上的上升,法院工作壓力的增大,也會積壓很多案件,所以有時候也需要當事人主動去問一下案件進展情況,多與法院溝通。

二、如果法院不予答覆,可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另外,如果說法院故意拖延,或者對於當事人的申請不予答覆,當事人也可以到檢察院申請再審的檢察建議或者抗訴。根據我國民訴法第209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

(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

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定。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所以,對於法院逾期未回覆的,當事人可以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並且檢察院如果提起檢察建議或者抗訴,法院是必須要受理的。

三、當事人需要關注的問題:即是否符合再審條件

所以,當事人無需擔心法院不予回覆的問題,當事人所需要擔心的應該是是否符合再審條件,如果不符合再審條件,法院將直接駁回。我簡單說一下申請再審的條件問題吧(下面簡單列舉一下有哪些條件,詳情請到我頭條號推文裡查看)

1、申請再審的對象為生效裁判或者調解書;

2、再審事由:即我國民訴法第二百條所規定的13中法定情形;

3、申請再審的期限:六個月內提出;

4、申請再審的審查法院:原則上向上一級法院,特殊情況下也可以向原審法院提出;

5、申請再審以一次為限;

6、不得申請再審的情形:生效的解除婚姻關係的判決、調解書。


法眼觀生活


你好,我是一名執律師,很高興與你一起討論這個問題。

首先拋出個人觀點:

1、法院收到再審申請書以後,不管是否受理,都會在法定期間內作出裁定。

2、如果認為再審申請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會裁定駁回。

3、如果認為再審申請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可能會提起再審或者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法律依據

1、法院收到再審材料以後,法律規定必須要在法律期間內作出相應的答覆。受理或者不受理。

但是隨著我國的各類案件數量呈爆炸式的增長,法院法官數量,卻沒有大幅度的增加,法院的工作壓力非常大,所以往往也不得已會積壓很多案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04條規定審查申請和再審法庭:

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再審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因當事人申請裁定再審的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審理,但當事人依照本法第199條的規定,選擇向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再審的案件,由本院再審或者交由其他人民法院再審,也可以交原審人民法院再審。

2、再審申請符合受理條件以後,法院會怎麼處理?

人民法院會根據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作出的法院層級,而選擇再審適用的程序。

(一)如果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1審人民法院作出的,再審的程序將會按照第一審程序進行審理,再審所作出的判決裁定,當事人是可以上訴的。

(二)如果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二審人民法院作出的再審的程序,將會按照第二審程序進行審理,所發生的判決裁定是不可以上訴的,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三)如果再審是由上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審的,將會按照二審的程序進行審理,所作出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什麼樣的情況下再審可能會改判或者發回重審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裁判的;

(二)原裁判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

(三)原裁判認定事實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四)原裁判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

(五)對審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六)原裁判適用法律確有錯誤;

(七)審判組織組成不合法,或應當迴避而沒有迴避;

(八)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當事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的原因,沒能參加訴訟;

(九)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的辯論權利;

(十)沒有經過傳票傳喚就缺席審理、判決的;

(十一)原判決裁定遺漏了或者超出了訴訟請求;

(十二)據作出原裁判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

(十三)審判人員在審理這個案件的時候,有貪汙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法院收到再審材料以後,不回覆怎麼辦?

首先建議你先等一等,法院不會無緣無故違反法定程序,因此不至於在法院收下了再審材料以後沒有任何回覆。

如果你能夠確定法院收到再審材料以後沒有任何回覆的話。你還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法律依據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09條申請檢察院建議或者抗訴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定,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總結

不管再審申請能否會被受理,法院收到再審材料以後都必須要做出回覆。回覆的情形可能有受理再審或者不予受理再審。

如果再審被受理,法院會根據生效法律文書作出的法院層級,確定相應的再審程序。

再根據生效法律文書是否存在法律規定符合改判或者發回重審條件,做出相應的裁判文書。

以上內容純屬個人意見,僅供參考。純粹手打、實屬不易,喜歡可以點擊關注。如果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歡迎評論區留言,交流討論。


每日講法


法院收到再審申請書後如何處理?

申請再審是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只要材料符合規定,法院都會受理,並出具受理通知書。當然,實踐中做法各異,有的是先收件,有的法院是當場受理並出具通知書。另外,再審申請法院也是各個地方有著不同的規定。《民事訴訟法》是規定可以向作出生效判決的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但福建省高院是規定自然人之間的申請再審統一向原審法院申請。

第二百零三條 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應當提交再審申請書等材料。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將再審申請書副本發送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書面意見;不提交書面意見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請人和對方當事人補充有關材料,詢問有關事項。

法院受理再審申請之後會組成合議庭審理本案,並向被申請人送達相應的申請材料。有的法院還會組織或詢問當事人,但基本不太可能開庭審理。法院最後將依法出具裁定,裁定再審或駁回再審申請。

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再審;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因當事人申請裁定再審的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審理,但當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的規定選擇向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再審的案件,由本院再審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審,也可以交原審人民法院再審。

至於法院所說的三個月內完成審查工作,這個實踐中基本不太可能實現。當然,因為再審涉及調卷等問題,所以週期都相對較長。


葉律師


為有效避免法院拖延審查當事人的再審申請,維護當事人的再審權利,法律明確規定了對於當事人再審申請的答覆期限。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第一款規定:“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再審;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準。”據此可知,對於當事人的再審申請,法院一般要在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進行審查、答覆;對於存在特殊情況,經本院院長批准方能延長。





清蓮不染


立案再審很嚴格,自己複印的判決書不起作用,還得回一審法院複印判決書帶紅章,程序很嚴格,但是,不給你講理的機會,有冤無處審,你只收到一份判決合理、維持原判的判決書。


用戶1330389403629


沒有,福建省高院將我的每一個申請再審案件,收一個,壓一個,就是不給我任何答覆和裁定,這樣就剝奪了遇到錯判不能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訴了,因為每一個案件都是基層法院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證據


用戶3887002166408


我是今年2月份向山東省高院郵遞了申請再審請求,一一直到現在也沒有回覆。不知道何年何月能有結果。


用戶50819573589


確實如此。


手機用戶51376235536


民事再審申請,到法院窗口提交的,會給個材料收據,郵寄的就不一定會給。再審申請進入法院,會給個受理通知書,然後是三個月的書面審期間,偶有弄個聽證會的,三個月不結束就是六個月一年不等,結束了,由申訴審查庭發個駁回再審的裁定書(大概率)。


阿福150298048


同案不同判,高級黑自己否定自己的裁判結果,上訴更黑,社會怎能穩定?掃黑除惡那一天能掃到這些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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