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 未履行义务成失信人,为了孩子主动履行

未履行义务成失信人,为了孩子主动履行

“法官,我今天将案件款全部给付,今后不会因为我上了黑名单影响孩子上学了吧?”这是一起继承纠纷案被执行人李某找到执行干警时说的话。

郭某儿子意外去世,李某带着儿子和丈夫的父母一起居住,但李某丈夫去世前在礼泉县西兰大街某处建造了一处房屋并且房屋部分房间在出租,遗产分配时双方发生分歧,郭某将李某起诉至礼泉县法院,经审理后,李某应支付郭某房屋租金25000元,但李某一直未给付郭某,郭某无奈向礼泉县法院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接到案件后,依照规定向李某送达了强制执行法律文书,要求李某尽快履行义务并申报个人财产。李某接到法律文书后一直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执行局干警对李某财产进行了查控,没有发现李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打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家里也无人居住,一直找不到被执行人李某,遂将李某限制高消费并纳入失信。11月13日下午,执行干警却意外接到了被执行人李某的电话,一开始试探着询问自己有没有被列入黑名单,执行干警当即告诉李某,你一直未履行义务,现已将你纳入失信人名单,李某沉默了,并立即表示自己愿意还钱,这两天就给送到法院。执行干警听后将信将疑,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希望其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否则一旦被查到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后果很严重!

  11月28日,李某主动来到了礼泉县人民法院,向执行法官一次性缴纳了本案的案件执行款25000元。经过询问才得知,李某在朋友圈中多次看到“因父母成为老赖,孩子考高差点未被大学录取”的消息,想到自己的孩子今年要高考,孩子成绩优异,可以考上一所好大学,如果父母被列入黑名单,成为老赖,孩子上学就会受影响,思来想去,便联系了执行干警,将自己的义务履行完毕!(王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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