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7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认罪认罚从宽案件

12月12日上午,由山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马某军诈骗案在山阴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乔振文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马某军诈骗罪一案移送审查起诉后,作为该案承办人,乔振文检察长认真阅卷,依法讯问被告人,制作审查报告、起诉书等法律文书,认真听取辩护律师意见,预判案件焦点,为出庭做好准备。

经审查,被告人马某军真诚认罪悔罪,积极退赃、退赔并且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符合认罪认罚从宽条件。我院依法启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在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的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提出量刑建议。

庭审中, 乔振文检察长严格按照庭审要求,宣读了起诉书,充分举证质证,并从定罪量刑、认罪认罚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指控犯罪扎实有力,法庭辩论有理有据,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山阴县人民法院采纳我院全部量刑建议,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不上诉。

此次检察长带头办案并出庭支持公诉,是我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通过领导带头办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效激励员额检察官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司法办案水平,规范司法行为,促进检察工作良性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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